“大家要引以为戒,对照检查。”近日,福建省明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三明市医保中心明溪管理部落实监察建议情况进行“回头看”,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此前,盖洋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先后两任负责人熊某、董某因履职不力,受到组织处理。
“向你们反映有用吗?”去年12月,一位中年妇女来到明溪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待场所。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赖贤铭笑着说:“您放心,我们一定会严格按照工作纪律要求来处理您的诉求。”
“这次住院报销住院费,医院说我丈夫没有参加医保。我们每年都有缴纳医保费用,这怎么可能?”这名中年妇女张大姐拿出缴费凭证。
张大姐离开后,赖贤铭认真整理她反映的问题,形成有关问题线索材料报告分管领导,并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随即,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该起信访件开展初核。
“请把王某的参加医保信息调出来。”核查组来到三明市医保中心明溪管理部,查询张大姐丈夫王某参加医保情况。
通过核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调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始缴费花名册、登记表等材料,核查组发现,医保系统中确实没有张大姐丈夫王某的参加医保信息。但是,在备查档案花名册中却登记着他的个人信息。
“有缴费凭证却享受不了医保,系统信息是怎么日常管理的?”核查组追问。
“档案材料是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收集,系统信息也是由乡镇录入的。”三明市医保中心明溪管理部负责人的话,让核查组明确了下一步核查方向。
“王某有参加医保档案和缴费凭证,医保系统却显示没有参加医保,这是怎么回事?”核查组赶到盖洋镇,找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人董某。
“我们正在核查原因……”董某支支吾吾地说。
细问下,原来,虽然王某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但时任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人熊某因工作疏忽,未将王某参加医保信息录入系统,导致王某当年未被纳入参保对象。接任的董某,在审核把关医保系统信息过程中,没有发现王某参加医保信息漏录的情况,医保系统也无法代扣王某参加医保费用,这才出现了王某有缴纳费用却不能报销的问题。
经查证基本属实后,明溪县纪委监委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洋镇党委对熊某、董某进行处理,协调三明市医保中心明溪管理部,予以补录王某参加医保信息,并向张大姐反馈处理情况。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针对盖洋镇发现的问题,明溪县纪委监委督促三明市医保中心明溪管理部对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体检”。经过一番的深入摸排,部分单位参保信息录入错误、档案重复登记、重复缴费等问题也暴露了出来。
县纪委监委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向三明市医保中心明溪管理部、盖洋镇等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自查整改、清退规范、堵塞漏洞。目前,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56人重复缴纳的9090元医保费用也已退回相应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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