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人身保险平稳较快发展,目前商业人身保险已在全国达到一定覆盖面,但也存在保险产品供给不足、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要适应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等需求,推动保险业深化改革开放、突出重点优化供给,提供丰富优质的人身保险产品。一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开发适应广大老龄群体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通过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提升健康保险发展和服务水平。二是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针对新产业(149.990, -0.65, -0.43%)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提供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鼓励保险业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三是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防止保险资金运用投机化,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对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设置差异化监管比例,最高可至公司总资产的45%,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建设,更好发挥支持实体经济作用。深入开展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挪用、套取、侵占保险公司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此次会议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以及鼓励保险公司提供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鼓励保险业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助于促进人身保险行业产品创新和扩展服务范围,提升人身险行业的整体实力以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商业保险是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的关键力量,有助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促进商业人身险扩面、提质和稳健发展,不仅有助于服务民生保障,也是践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商业保险在对接基本医保扩充医疗保障、补充基本养老增进养老保障、做好经办助力建立长护保险等方面都有很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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