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销售陕西违法遭警告 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中国经济网 2021-04-27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日前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渭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渭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简称“人保寿险渭南市分公司”)套取业务及管理费用,报表不能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渭南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其处以11万元罚款。 

  人保寿险官网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金257.61亿元,总部设在北京,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旗下的重要成员。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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