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以下简称《简况》)显示,去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以下简称338城)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1.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338城中有12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35.8%;338城906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中,有814个全年均达标,占89.8%。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十三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
生态环境部指出,338城中有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35.8%,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年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 海口空气质量最好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在169个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从第169名到第150名)依次是临汾、石家庄、邢台、唐山、邯郸、安阳、太原、保定、咸阳、晋城、焦作、西安、新乡、阳泉、运城、晋中、淄博、郑州、莱芜和渭南市;空气质量最好的三个城市依次是海口、黄山、舟山。值得注意的是,海口市已是多次实现空气质量最佳。
分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其中,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62.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去年京津冀及周边的空气质量改善较为明显,尤其是北京PM2.5浓度持续下降,这和气象条件相关,但更重要的是减排效应。
此外,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3%,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
碳排放同比下降4.0%
与大气污染相似,水环境状况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简况》介绍,去年在全国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1.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7%,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
其中,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的1613个水质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3%,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9%,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监测的111个重要湖泊(水库)中,Ⅰ~Ⅲ类水质湖泊(水库)比例为66.7%,劣Ⅴ类比例为8.1%,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同时,按照监测断面(点位)数量统计,338城的906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中,有814个全年达标,占89.8%。其中,地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577个,有534个全年均达标,占92.5%,主要超标指标为硫酸盐、总磷和锰;地下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329个,有280个全年均达标,占85.1%,主要超标指标为锰、铁和氨氮。
此外,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监测的2583个县域中,植被覆盖指数为“优”“良”“一般”“较差”和“差”的县域分别有1783个、507个、172个、74个和47个,分别占国土面积的45.4%、12.6%、8.5%、11.7%和21.8%。
2017年监测的2591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为“优”“良”“一般”“较差”和“差”的县域分别有519个、1042个、714个、288个和28个。“优”和“良”的县域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以南及东北的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地区,占国土面积的44.4%,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令人关注的是,气候变化也被纳入到《简况》之中。初步核算,2018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4.0%,超过年度预期目标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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