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下忙,借个收款码,用完给你发红包!”近日,有人就因为这句话被卷进了一起案件中。
据某公安机关公布的一个真实案例,商户张女士经营一家水果店,某日一男子称急需用钱,协商用张女士的收款二维码信用卡套现,并可给张女士一定比例的返现资金。张女士听后认为自己只是简单操作一下并有“佣金”可赚,便答应下来。不久后,警察上门告知其二维码涉及一起诈骗案件,已被停用。
一个借收款码,看似普通的行为,无意间却将自己推入法律禁区;一个被借用的收款码,最终成了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
一直以来,央行都高度重视支付受理终端相关的风险防范工作,先后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受理终端安全、条码支付业务等系列制度,对维护收单市场秩序、保护社会公众信息与资金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也会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为有效提升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有力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今年10月13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俗称“收款码支付新规”),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通知》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但是这则一个多月前发布的《通知》,却在一个多月后因为市场对收款条码支付的“误读”而登上了热搜——“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虽然短时间内引发了争议,但这一过程反而也让不明真相者对《通知》的内容细则及用意有了更全面、深刻的了解,也是一个从“误读”到“正读”的过程。
收款码分为个人收款码和经营用收款码,《通知》明确提出,“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简单来说,你家楼下煎饼摊儿属于经营行为,如果目前使用的是个人收款码,明年3月1日起需转为经营用收款码;如果你邻居替你买了个煎饼,他并不涉及经营行为,你还是可以扫对方的支付码付煎饼钱,并不会受到影响。
不过,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有部分机构在使用个人收款码的过程中发生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性质混淆的情况,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了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的效果。当然,我们也不能臆断哪些用户是否属于经营行为。据悉,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以此来界定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的实行白名单管理,以防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线上充值通道。
假想一下,如果前述张女士能看到这则《通知》,或许她就能坚定地拒绝犯罪分子的请求,最终也不会沦为黑产团伙的“棋子”。
人民至上、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监管部门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因此,央行对加强支付受理终端的相关要求,正是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堵住漏洞,斩断非法链条,更好地保障个体商户资金安全,守住老百姓“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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