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金融精准帮扶“滴灌”乡村沃土
经济日报 2026-04-23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农村金融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涉农信贷供给,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效,有效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加大信贷投入

金融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长期课题。“十四五”以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明显进展,这背后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相关部署,《通知》提出要稳步增加涉农金融投入。专家表示,《通知》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将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全国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4.52万亿元,同比增长10.34%;2026年前两个月新发放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平均利率4.05%,同比下降0.46个百分点。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认为,从政策层面看,在政策强力引导下,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资源配置力度。从市场层面看,在政策引导和市场竞争的双重驱动下,商业银行加速下沉县域市场,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与此同时,融资成本持续下降,使得更多涉农主体愿意并能够获得信贷支持,进一步释放了潜在贷款需求。

涉农贷款余额的增多,是金融资源稳定流向农业农村的重要体现。从需求层面看,随着乡村全面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的金融需求层次增多。农村产业升级和建设发展的内在需求,为涉农贷款增长提供坚实的实体经济基础。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离不开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宁波之江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野表示,无论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振兴,还是农业科技装备提升,粮食生产、收储和加工,都不是靠短期投入就能解决,必须有信贷资金持续跟进。说到底,加大涉农信贷投入,不是简单把贷款规模做大,而是把金融资源更稳、更准地配置到粮食安全、乡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最需要的地方,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扎实、持续的金融支撑。

实现涉农贷款余额较快增长,关键是要进一步优化机制,把激励、免责和风控更好衔接起来。刘野表示,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对符合政策导向且在尽职履责基础上出现的正常风险,给予合理容忍和制度保护,让一线信贷人员少一些后顾之忧。免责不是放松风控,更不是简单追求规模,而是要在此基础上提高涉农金融服务能力。银行要根据“三农”特点优化产品和流程,使贷款期限、额度和还款安排更符合农业生产经营周期。这样,银行既有动力,也有底气,涉农信贷才能投得下去、接得上来、持续下去。

强化错位竞争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愈加完善,已经形成政策性、商业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多元化格局,这有利于推动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更好满足涉农主体差异化金融需求。

《通知》提出,健全专注主业、错位竞争、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大中型银行扮演着主力军的角色。大中型银行要着力支持建设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拓展首贷户。

“在县域和农村市场,大量涉农主体从未获得过正规信贷服务,拓展首贷户能够将金融活水精准输送至更广泛的经营主体,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得性。在优质客群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拓展首贷户有助于金融机构跳出存量竞争,开辟增量市场,实现可持续的业务增长。”董希淼表示,拓展首贷户是健全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途径。

农村中小银行要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提升支农支小能力,这是夯实农村金融服务根基的核心路径。近年来,各地银行机构通过涉农金融机制改革,聚焦“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痛点,持续优化服务。农业生产有其特有的周期性和销售的季节性,普遍存在回款慢、垫资严重等情况。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辖内嘉善农商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针对种粮大户、涉农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融资特点,加快创新无需抵押的信贷产品、畅通绿色审批通道,确保资金精准滴灌乡村沃土。

宁波之江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昊明表示,深化改革有助于推动农村中小银行转变传统依赖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逐步向更加注重质量与效益的内涵式发展转型。中小银行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方式,结合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小微企业轻资产、缺抵押、周期性强等特点,创新设计更加契合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流程,从而提升支农支小服务的精准度和覆盖面。

当前,在大行下沉的背景下,县域金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对此,《通知》提出大型银行保险机构要带头维护县域金融秩序,坚决防止并纠正对涉农客户过度共债、“价格战”等“内卷式”竞争行为。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表示,在错位竞争格局下,大行应发挥资金成本与科技优势主攻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与重大项目,中小银行则需凭借对本地产业的深度理解和温情化服务深耕小额分散领域。通过差异化监管引导各类机构各守边界并探索合作共享机制,方可将下沉压力转化为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协同合力,构建层次分明、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新秩序。

挖掘数据潜能

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是发展数字金融的重要基础。发展数字金融需要体系化地收集涉农主体的多维度数据,通过建立相关主体的信用档案,准确评价其信用状况,并建立惩戒失信、鼓励诚信的激励约束机制,打造农村诚信环境。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表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可以不断为创新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打开新空间,为提高数字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深度创造条件。

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然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涉农信息分散且共享机制不畅。土地确权、经营流水、财政补贴等关键信用信息长期分属于农业农村、税务、财政等不同管理部门,缺乏统一高效、标准规范的归集平台与授权查询通道,导致信息碎片化严重。同时,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和主体经营数据采集能力存在短板,部分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信息缺乏规范记录,难以形成完整、连续的信用画像,从而制约了银行信用评估模型的有效性与授信服务的精准度。

对此,《通知》提出,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将土地确权、农机补贴、经营流水、纳税记录等关键数据纳入共享范围,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对接。近年来,江苏银行、山东蓬莱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拥抱数字化转型,深挖农业数据资源,依托移动展业与整村授信,让数据多跑路、用户少跑腿,把金融服务送到田间地头。

薛洪言表示,在涉农数据归集共享后,银行可构建更加立体、动态的客户风险视图,逐步摆脱对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进而开发适配农业生产周期的信用贷款产品。针对数据相对完备的规模化主体可推行线上化审批与自动化额度核定;对于数据基础较弱的普通农户,可将归集数据作为辅助核实依据,提升信用评级客观性。同时,围绕其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需求延伸服务链条,实现更精准、更贴近“三农”实际的金融支持。

数据泄露与滥用、数据违规共享等安全问题也值得关注。薛洪言建议,在运用隐私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风控能力的同时,银行机构要防范数字化风险,注重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规范涉农数据的采集、存储与使用全流程,严防信息泄露与滥用。此外,不能完全依赖线上模型,需将科技风控与线下实地核查、客户经理尽调有机融合,通过“线上智能预警+线下人工核实”的双重保障机制,实现对涉农业务风险的全流程有效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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