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触“红线”的太平财险再遭监管部门实名通报批评。7月28日,银保监会点名通报太平财险通过补充协议更改备案条款,将保险金额缩减至原金额的2%,漠视并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业内人士认为,此事件反映出险企的合规意识缺失,监管部门应增加检查力度和处罚成本,以遏制此类乱象的发生。
通报显示,2015年11月,太平财险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上分”)与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同意在此协议项下开展业务。2018年9月,经太平财险总公司批准,太平财险上分与租赁公司签订《二手车商融资项目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重新设置了承保和理赔条件,包括对累计赔偿限额等做了修订。
银保监会表示,《补充协议》中“本项目累计赔偿限额为实收保费的110%”等内容,与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第八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投保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列明的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的内容相比较,《补充协议》对总的赔偿金额进行了大幅缩减,下降幅度高达98%。
数据显示,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太平财险上分累计承保保单201笔,涉及投保人59名,保费收入合计316.64万元,保险金额合计1.68亿元。按照《补充协议》,太平财险上分实际承担的总体赔偿责任从保险金额1.68亿元变成了实收保费的110%,即348.3万元,二者差额近1.65亿元。同时,太平财险上分出具的以上保单所用条款均为2015年备案的《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条款》。
银保监会表示,太平财险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太平财险进行处理。
“二手车贷款业务,主要是贷款履约保险,这是高风险业务,估计该公司也是为了防范风险,违规核减承保金额。”保险业内人士王立刚如是认为。此外,一位保险业观察人士解释称,保险合同可涉及较大的现金流,有射幸性,所以可被用于掩盖真实的资金流动和财务状况,从而可能破坏正常的财经纪律,并根本上损害消费者权益。
实际上,这并非是今年该公司首次被“批评”。在此之前太平财险曾多次触动监管“红线”。6月30日,日照银保监分局因违规返佣以及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对太平财险日照中心支公司开出18万元罚单;5月,重庆银保监局下发的罚单显示,因存在突破经报批的条款费率、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的违法行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合计被罚32万元……
针对太平财险在费率方面屡屡犯禁以及常见的返佣、套利等问题,王立刚提出了自查自纠建议:“对于该种情况,公司要加强风险控制,在核保、风控等环节加强管理,同时对履约保证保险这类高风险业务提前做好风控,不能只要业务不要风险。”而就太平财险下一步如何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太平财险,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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