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五年规划来了!多领域丰富产品供给
国际金融报 2021-04-12

 到2025年,构建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保障全面、竞争有序的人身保险产品供给体系,增强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开发能力,实现需求有对接、产品有市场、服务有保障。

  未来5年人身险产品发展方向定了!

  4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意见》),就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有效提升人身保险产品供给能力,向各保险公司提出指导意见。

  《意见》目标明确,到2025年,构建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结构合理、功能完备、保障全面、竞争有序的人身保险产品供给体系。大力推进人身保险深入服务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开发能力明显增强,实现需求有对接、产品有市场、服务有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目前,针对老年人、儿童等特定人群的产品供给的确有待于提升,通知的出台对于引导行业在细分领域的创新、满足特定人群的需求是有积极意义的。”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与社保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也认为,要推动“一老一小”的健康保险供给,较大程度提升保险的普惠性。而保险机构要对特定疾病的发病率及其影响因素、治疗费用等有清晰的认识,也应注意持续地提供相关健康管理服务。

  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围绕人身险产品的扩面提质,《意见》共提出推进普惠保险快速发展,服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健康保障需求、助力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提高老年人、儿童保障水平,加大特定人群保障力度,优化开发管理机制,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强行业基础研究,改革产品监管机制等10项具体措施。

  针对服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意见》提出新的思路,明确要坚持回归保障,围绕多元化养老需求,创新发展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探索发展收益形式更加多样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丰富养老资金长期管理方式。适应养老保险体系发展需求,积极开发可支持长期化、年金化、定制化领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参加人员和其他金融产品消费者的养老金领取需求。

  《意见》补充指出,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探索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以适当方式将长期护理责任、风险保障责任和养老金领取安排与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有效衔接。鼓励积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快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满足被保险人实际护理需求。支持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提高被保险人健康水平。

  “保险有损失补偿的基本功能,保险机构在老龄照护、养老社区运营方面形成了多种模式,均积累了成功经验,因此,这种衔接能更直接地满足参与人对养老服务的底层需求。”王向楠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指出,保险机构运营中可将销售保险产品与推广养老服务相结合,将保险赔付转化为参与人对养老服务的付费,并对所服务的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保险。保险机构可以根据资金实力、服务能力、保险客户特征等因素,优先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或机构养老服务。

  加大特定人群保障力度

  为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意见》指出各保险公司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保险产品,大幅提高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配合各地相关政策,面向低收入人群积极开发投保门槛较低、价格实惠、保障责任简单明确的产品,重点发展保障功能突出的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

  《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充分考虑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特点,积极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作用,与基本保障制度加强衔接,加快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与平台企业加强沟通,通过定制化服务,满足不同企业多元化需求。满足军队特殊商业保险需求,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研究开发满足特殊环境、特殊岗位工作人群风险保障要求的保险产品。

  对此,王向楠认为,平台企业聚合了一类或多类风险同质化的人群,且这些人的保险意愿普遍越来越强,但平台企业不能直接提供保险服务。保险机构与平台企业加强合作,能为一家企业或一类企业提供定制化的保险,往往物美价廉。这是保险深入到组织管理的一种很有市场前景和社会效益的方式。

  关注老年人与儿童

  “提高老年人、儿童保障水平。”《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降低产品价格,简化投保、理赔流程,积极开发适应广大老年人群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医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加强老年常见病的研究,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

  与此同时,还应围绕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教育年金保险、残障儿童保险、儿童特定疾病保险等产品,加大对儿童先心病、罕见病等的医疗保障。

  朱俊生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目前,针对老年人、儿童等特定人群的产品供给的确有待提升,通知的出台对于引导行业在细分领域的创新、满足特定人群的需求是有积极意义的。”

  具体如何落地?朱俊生提出了两点建议:

  一是从监管角度来看,监管应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赋予公司更多权利,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也要给予真正有创新的产品一些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点非常重要。还应推动医院、医保数据等各方数据的整合,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打下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二是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应关注如何更好地利用科技来进行产品创新,并能更好地将产品、服务与科技有效结合起来。毕竟接下来的市场竞争会比较激烈,需要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地在一些细分市场上通过一些特殊的产品和服务来获取核心竞争力,当更多的公司这么做的时候,这种创新就会在各个领域被激发出来,而不是都集中在同一个领域,然后出现产品同质化。

  水滴保总经理杨光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定制化保险产品的基础是数据,包括用户数据、健康数据、保险数据、医疗数据、医药数据等,然后才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这些多维度的数据进行分析,精准地找到用户需求,再进行保险产品的定制、开发。

  定制化保险产品不仅是对科技能力有很高的要求,保险的专业能力也必须具备,比如保险精算的能力,在定制保险产品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用户需求,更要考虑这款产品的健康可持续。

  王向楠补充指出,老年人有既往症和慢性病是常态,儿童患先心病、罕见病的治疗花费不菲且金额差距较大。要推动“一老一小”的健康保险供给,较大程度提升保险的普惠性。保险机构要对特定疾病的发病率及其影响因素、治疗费用等有清晰的认识,也应注意持续地提供相关健康管理服务。另外,《意见》还提到了“残障儿童保险”,由于残障有多种类型,且承保的基础较弱,所以保险机构也应加大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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