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新型城镇化仍处于发展机遇期。进入新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的基础条件和任务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应如何展开?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城镇化发展质量,明确主要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下发至地方。这是继2014年我国出台首个新型城镇化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后,面向2035年的新一轮新型城镇化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21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提升至64.72%。
有关人士表示,我国是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城镇化,这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先例,复杂程度可想而知。“也正是源于此,上一轮快速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城市发展暴露出一些应予以重视的问题。例如,部分超大特大城市功能过度集中,中心城区人口过度集聚,小城市及县城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部分城市建设忽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贪大求洋。”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历史阶段,城镇化进程面临增速换挡。上述人士表示,我国农业和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镇化动力依然强劲,农民进城仍是大趋势。但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周期,人口总量和结构或发生变化,进城务工人员规模将趋于下降,城镇化将从快速发展后期转向平台发展期。
“由于发展基础和条件的改变,我国城镇化战略必须作出调整,此次《规划》便是对这个重要历史阶段给予明确指引。”上述人士透露,根据目前城镇化率已近65%的现状,我国城镇化率阶段性新目标稍有调整。同时,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也给出了时间表。
根据《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立足基本国情、遵循客观规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要将“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城镇化全过程,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方式,让创新成为城市发展主动力。”同时,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着力增强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发展将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通过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对此,刚刚批复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也作了相关表述。
“两轮新型城镇化发力点的变化,可以看到背后政策导向的变化。”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在中国城市百人论坛2022春季论坛上表示,新一轮规划的一个新亮点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并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强调“城乡融合”,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县域作为就地城镇化的载体作用正在不断显现。以农业人口大省河南省为例,根据河南省官方数据显示,县级城市(县城)吸纳城镇人口比重上升较为明显,2010年-2020年县级城市(县城)新增城镇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接近5%,高于市辖区的城镇人口年均增速。从城镇化率增长速度比较看,县级市、县城2010年-2020年城镇化年均增长率均明显高于市辖区。县级城市已逐步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要承载单元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落户的主阵地。
国泰君安分析师方奕表示,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成熟阶段,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成为新特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县城的上下衔接功能和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愈发凸显。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重要一环,加码县城投资既有必要又有潜力。
方奕表示,城镇化是我国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进一步提升城镇化水平,有利于更多农民通过转移就业提高收入,从而使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不断释放。同时,也会带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方面的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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