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把“推动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大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等内容写入党章。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写入宪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生态文明建设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生态文明建设巨大成效更加彰显。“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9项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全部圆满完成。光伏、风能装机容量、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保有量占世界一半。202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降低48.4%。2000年至2017年,全球新增绿化面积约1/4来自中国。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全面推开,成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生态文明建设全球贡献更加突出。中国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率先签署和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与40余个国家的150多家合作伙伴建立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我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量占发展中国家总量的50%以上,成为对全球臭氧层保护贡献最大的国家。塞罕坝林场建设者、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等获得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生态文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我国能耗水平超过世界平均水平40%,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绿色生活方式还需加快培育,2019年我国600亿件快递中使用绿色包装比例尚不到2%。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处于中低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全国约40%的城市空气质量尚未达标,广大县域、乡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艰巨。水生态保护修复刚刚起步,历史遗留的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严峻。生态环境保护仍停留在大气、水、土壤污染等治理上,而发达国家已将治理重点全面拓展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等领域。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还需加强。生态文明各项改革还需落地生根、协同增效,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健全,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生态环保参与宏观经济治理手段不足,市场机制不完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还不健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仍是突出短板。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与信息化建设滞后。在应对气候变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存在明显短板。一些企业和地方法治意识不强,依法治污、依法保护的自觉性不够。
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形势日趋复杂。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愈演愈烈,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受到冲击,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等治理复杂性进一步提升,给生态环境和全球环境治理带来重大挑战。
准确把握“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重点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在总结成功经验和科学研判形势基础上,紧紧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明确“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方向,实现“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和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和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确保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十四五”期间要把降碳摆在更加优先的位置,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制定实施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从严从紧从实控制“两高”项目上马。严格控制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大甲烷、氢氟碳化物等其他温室气体控制力度。研究制定碳税政策,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继续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统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性参与和引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时期,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要求更高,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延伸深度、拓展广度。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创新和探索污染防治攻坚战新思路和新举措,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在大气方面,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在水体方面,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在土壤方面,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在环境风险方面,紧紧盯住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在生态保护方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和治理,强化生态监管,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建设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要着力建立完善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总体完成基础上,重点是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司法保障、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重点在监测监管执法能力、环境市场化投入机制、全民绿色行动等方面取得突破。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引领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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