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活垃圾分类整体问题率下降约八成 三步走“梯度执法”助推分类习惯养成
北京日报 2021-05-21

 修订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市城管执法局突出“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坚持做好提示、告知、警示“三步走”,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违法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统计数据显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整体问题率从去年5月份的15.4%下降至2.21%,下降约八成。

  混装混运乱象得到遏制

  “就拿混装混运来说,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少发生。”在海淀区花园路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焦石磊看来,垃圾分类一年来的变化非常明显。

  前端分好类,后端混一起。收运企业的“混装混运”,曾让参与垃圾分类的市民头疼不已。一年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混装混运违法行为250余起,啃下了这块“硬骨头”,有力遏制了违法行为上升势头。

  去年5月,海淀区花园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在日常巡视时,发现路上行驶的一辆垃圾清运车散发出刺鼻的异味,车尾部也肮脏不堪。执法队员上前查看,发现车内纸箱、废弃饭盒、剩菜剩饭等不同类型的生活垃圾都混装在了一起。该清运车车身印有“其他垃圾”字样,隶属于北京清雷诺科技有限公司。

  巧合的是,就在几天前,万寿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在五棵松附近也查处了一起混装混运违法行为,两起案例中的清运车属于同一家公司。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万寿路街道综合执法队、花园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先后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共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

  据了解,市城管执法局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关键环节和主要问题,重点打击生活垃圾混装混运、混堆混放、混投混扔等违法行为。目前,混装混运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已很少看到。

  “梯度执法”培养分类习惯

  从前端到末端,从投放到处理,一年来,垃圾分类的每一个环节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截至目前,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91.93万家次,发现问题2.03万家次,整体问题率从2020年5月份的15.4%下降至2.21%,下降约八成。立案查处涉及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4.13万起。其中,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生活垃圾分类个人违法行为警告6514起,罚款2016起。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七分队队长谈学喜介绍,一年来,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个人违规投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方面,开展了大量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为后续的执法检查奠定了基础。在执法具体实践中,城管执法部门采取“梯度执法”的方式,助推居民个人分类习惯基本养成,形成了惩教并举、刚柔并济的特色。

  针对个人投放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具体来说,是“三步走”的“梯度执法”:发现个人投放违法行为后,第一步,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第二步,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由城管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步,对于再次不分类投放的个人,城管执法部门将对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如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将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进社区”规范分类行为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城管执法部门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震慑违法行为,有力倒逼了问题整改。条例实施初期,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多个环节频发;目前,违法行为只集中在前端分类投放环节。

  近期,从12345热线的市民诉求来看,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也将是城管执法部门下一阶段的执法重点。据了解,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推进“城管进社区”的工作模式,深入居住小区做好指导帮扶,加大精准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深化工作机制,重点检查垃圾桶破损、脏污、满溢以及垃圾清运不及时、居民个人混投混扔等突出问题。

  下一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突出“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切实推动首都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专项执法中,城管执法部门将坚持普法宣传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社会动员与典型曝光相结合,全面覆盖和重点督导相结合,末端执法与前端监管相结合,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分类行为、提升收运质量。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既是对个人提高文明素养、形成良好习惯的要求,也是公民遵法守法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养成,不仅需要社会各方的正确引导,也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谈学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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