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农民日报 2022-05-12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连续三年在全国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介绍,自2020年以来,三部门连续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1030件1912人,同比分别上升69.6%、68.7%。检察机关着力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构建一体化联动执法司法模式,强化重大敏感案件的会商督办,畅通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渠道,实现对污染环境犯罪“全方位打击、全链条发力、全过程监督”。

  《通知》明确了两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违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隐瞒为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保持严查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案件中出具比对监测报告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延伸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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