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重要的环境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与建设同等重要。
5月5日中国环境报本版刊登《污水处理费能覆盖成本吗?》一文提到,从目前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整体来看,污水处理厂每天的资金缺口或者说需要财政补贴的资金是4000万元—6000万元,只能达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全成本的0.7倍—0.8倍,年缺口达上百亿元。
若污水处理费不能覆盖污水处理运营成本,社会化、市场化建设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如何维持?
近日,带着疑问,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污水处理费不够?财政兜底给企业吃下“定心丸”
据了解,我国大部分地区居民的污水处理费并不是直接交给污水处理厂,而是随自来水费一并缴纳,并由自来水公司上缴地方财政。财政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污水处理厂支付服务费。
“严格来说,地方政府通过供水公司收取自来水费时一并收取的叫污水处理费。大家可以看看水费单,都是分开列明的。而政府向污水处理厂支付的叫污水处理服务费,平时大家不太区分,都混着叫污水处理费或者污水费。”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薛涛说。
老百姓缴纳的污水处理费虽然不足以覆盖成本,但政府在支付给污水处理厂的时候,会依据与污水处理厂所确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和相关处理水量,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而且,这样的支付并不是像购买商品那样一一对应的。因为政府收到的所有污水处理费都进入一个大池子,叫政府性基金账户,支付的时候资金也统一从这个账户提取,并在不足时额外从另一个池子,即一般性公共预算账户中抽取资金来做补贴。“因此,污水处理厂通常不会因为老百姓缴费不足而倒闭。”薛涛说。
哪些企业“兜里没钱”?哪些企业“盈利不错”?
现实中,有些污水处理厂确实存在收不抵支的情况,这是什么原因呢?
“这里的原因很复杂,涉及污水处理厂体制问题。”专家说。
一般运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分两类。一类是专营制的地方国有企业,另一类就是采取特许经营制度的企业。
专营制的地方国有企业取得污水处理费的方式类似报销制;其中有些市场化程度高的也会参照特许经营企业,和政府约定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
采用特许经营制度的企业实行的是承包制,和政府约定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严格按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价格和水量每月结算。
如果是地方国有的专营制污水处理厂,亏损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政府由于某种原因延期支付处理费;少数存在约定水价过低,一直没有调整导致亏损的状况。另一方面,从地方国企自身看,也可能存在效率低、虚增不合理成本等原因,抬高了处理成本。本质上,这类亏损有相当比例来自市场化机制驱动不够的原因。
专家介绍,如果是采用特许经营制度的污水处理厂,一般而言市场化程度较高。这类企业大多已经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压低成本提高效率,所以他们所确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水平一般不会带来亏损。
“目前从各上市公司的报表中可以看到,排名靠前的几家以污水特许经营为主的上市公司盈利状况都不错。这说明了市场化机制的重要性。当然,也有少量这类公司存在亏损现象,可能需要从公司内部管理上找原因,而不是我们这里讨论的水价的问题。”薛涛说。
“够本”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要“合理盈利”,如何实现?
目前污水处理厂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开展得很顺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银行和投资人相信,政府可以顺利将老百姓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收上来。
“有了收费来源,按约支付就相对更有保障,何况政府性基金账户还有专款专用的规定。与此同时,污水处理厂又具有很强的运营属性,地方政府选择违约有一定的顾虑,所以比较容易做成市场化的项目。相比较而言,排水管网维护这一块想推向市场就比较困难,因为目前这部分资金基本完全依赖财政。投资方可能会认为没有其他资金来源,仅仅依赖财政,会带来不安全因素。”薛涛说。
据悉,未来在财政支持的同时,实现污水处理费“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是理想状态。如何实现呢?近日,四部委发布的《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释放了重要信号——市场化是重要方向。
《方案》指出,要“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污水管网排查检测等支持力度,结合地方实际,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金融机构为市场化运作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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