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影响力、引导力、塑造力和道义感召力,看“十五五”我国气候外交的新坐标和新使命
中国环境报 2026-08-11
2026年7月29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30年,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影响力、引导力、塑造力和道义感召力显著提升。这一表述不仅是一个政策性目标,更是一份承载着深刻战略意涵的时代宣言。

在国际形势深刻变化的进程中,应对气候变化是为数不多各国有需要、有意愿开展对话合作的领域,我国应当而且可以大有作为。将影响力、引导力、塑造力和道义感召力“四个力”的提升写入“十五五”规划,标志着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实现了从“参与者”到“引领者”的根本性跃升。理解这一提法背后的战略考量、内涵逻辑与实践路径,对于把握“十五五”时期我国气候外交的方向至关重要。

“四个力”目标提出的时代方位与战略考量

“四个力”目标的提出,绝非偶然的政策措辞,而是基于深刻的国际国内形势判断与战略自觉。

从国际看,全球气候治理正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深刻重塑期。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地缘冲突加剧了国际关系的紧张与碎片化。美国两度退出《巴黎协定》,为全球气候合作注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与此同时,气候治理本身正从目标导向转向执行导向,治理边界拓展至能源安全、产业竞争、贸易规则与供应链韧性等议题。在这样一个动力涣散、格局重塑的关键节点,全球气候治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稳定而负责任的领导力量。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兼具紧迫性与共识性的全球议题,恰是我国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展现大国担当的理想场域。正因如此,《规划》提出要将应对气候变化打造为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的先行示范领域。

从国内看,“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攻坚期,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决战期。《规划》明确,“十五五”期间碳达峰目标必须如期实现,全面完成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即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比2025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等目标。这些硬性目标的实现,不仅关乎我国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与能源产业转型,更将向世界证明,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最大发展中国家,能够走出一条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这种实践本身就是对全球气候治理最有力的贡献和最生动的感召。

更深层次的考量在于,气候治理被赋予了超越环境议题本身的战略意义,并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和引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载体,是落实全球治理倡议的先行示范领域。我国已从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成长为“关键引领者”,在这一新方位下,单纯依赖传统话语体系,已难以有力支撑我国在新时期全球气候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与责任期待,急需构建面向未来、互利共赢的新叙事。

“四个力”目标的内涵解析与逻辑关系

影响力、引导力、塑造力和道义感召力四个概念,构成了一个层层递进、相互支撑、有机统一的能力体系,共同描绘了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从“有分量”到“有方向”、从“有方案”到“有感召”的完整跃升图谱。

影响力是基础,是让世界“看得见、靠得住”的能力。这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话语分量和议程设置能力,根植于综合国力、市场体量、技术实力和行动成效。我国能源转型投资连续15年左右位列全球第一,2025年投资额超过美国和欧盟总和,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装备出口国及碳中和工程技术方案提供国,我国风光装机占全球总装机近一半、新增装机占全球六成,在建核电规模占全球一半以上,新型储能占全球超四成。我国以自身大规模应用和产业化能力,使绿色技术从“奢侈品”变为全球可负担的普惠能源,推动全球风电、光伏度电成本分别下降60%和80%,从根本上改变了全球能源转型的成本结构,“十四五”期间出口风光产品累计为其他国家减少碳排放约41亿吨。这些实打实的数据构成了我国影响力的硬核支撑。影响力是一种“存在感”——让世界无法忽视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分量。

引导力是方向,是让世界“愿意同向而行”的能力。这指的是一个国家在气候治理理念、路径和方向上引领国际共识、凝聚各方力量的能力。我国坚定维护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积极推动《巴黎协定》的达成与实施,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推动妥善处理气候与贸易问题,加强绿色技术和产业国际协作,促进绿色低碳产品自由流动,已与100多个国家开展绿色合作。通过构建气候治理新叙事,我国积极维护气候公平正义,推动公正转型,坚决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挥着重要桥梁作用。引导力的关键,在于能够在各方分歧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在多边进程徘徊时指明前行方向。引导力是一种“方向感”——告诉世界应当朝着哪里走,以及为什么应该朝那里走。

塑造力是核心,是让世界“回归合作正道”的能力。这指的是一个国家主动设计和影响全球气候治理制度、规则和格局的能力,是将理念转化为制度安排、将愿景落实为治理框架的实践力量。塑造力与前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影响力侧重“分量”,引导力侧重“方向”,而塑造力侧重“制度”与“规则”的主动建构——这不是被动回应既有规则,而是主动参与甚至主导合作共赢新秩序的制定。

具体而言,塑造力至少包含三个层面:议程塑造力,即设定气候治理优先议题和谈判议程的能力,将自身和发展中国家关切的议题转化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议程;规范塑造力,即推广和确立新的治理理念和规范的能力,如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态文明”等理念嵌入全球气候治理的话语体系;制度塑造力,即参与和主导国际气候治理机制设计的能力,如推动碳定价规则、碳足迹和供应链管理标准、气候资金、绿色低碳技术和能力建设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总体而言,要增强议题设置和规则定义的主动权和领导力,引导多边进程重心从谈判转向实施,从注重要求各国加大碳减排力度转向为各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营造环境和条件,从聚焦排放责任转向更多关注损害他国气候行动的责任,这恰恰是对塑造力核心要义最精准的阐释。

道义感召力是最高境界,是让世界“实现义利大同”的能力。这指的是一个国家因其理念的正当性、行动的示范性和姿态的包容性而产生的道德吸引力和价值凝聚力。道义感召力不同于硬实力和制度性权力,其根植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全人类共同利益的深切关怀,以及在关键时刻展现出的责任担当。

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道义感召力的核心来源包括:率先垂范的行动力——我国以自身绿色转型的实践向世界证明,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可以兼得,经济增长与碳排放可以脱钩;扶弱济困的担当力——我国不仅独善其身,还兼济天下,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发起了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倡议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推进了低碳示范区建设及“非洲光带”“清洁炉灶”“早期预警”等旗舰项目开发实施,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受欢迎的项目样板,组织举办能力建设专题研讨班;合作共赢的感召力——以气候变化新叙事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新秩序,巩固好战略依托,以南南合作为平台,持续深化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低碳合作,将我国新能源领域积累的产业能力和技术经验转化为全球公共产品,通过深化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在服务全球绿色转型中拓展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空间,实现合作共赢。道义感召力与前三个力的根本区别在于,这不是“让人服从”的力量,而是“让人信服”的力量,不是通过强制或利诱获得的追随,而是通过理念的正当性和行动的示范性赢得的发自内心的认同。

推动气候叙事转型,构建面向未来的新话语体系

要深刻理解“四个力”的提升,不能回避一个关键命题——话语体系的时代转型。这既是塑造力的核心支撑,也是道义感召力的重要载体。

长期以来,我国在全球气候谈判中有力地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也为《巴黎协定》确立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提供了道义基础。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碳排放总量的增长,这套话语体系正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与现实困境。单纯强调“历史责任”和“人均低位”虽然事实无误,但难以回应国际社会对我国发挥更大引领作用的期待,也难以有效对冲部分西方国家借气候议题推行的遏制打压。

因此,《规划》背后的深层逻辑呼唤我们构建一套面向未来、互利共赢、兼顾雄心与务实的新话语体系。这套新话语体系的核心要义至少包括三个方面。

其一,从“排放责任”转向“行动贡献”。各国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寻求利益最大化,这种选择本身无可厚非,但不应当损害新阶段各国的自主努力,更不能借气候议题搞遏制打压。气候治理的衡量标准不应仅仅聚焦于排放量的增减,更应关注各国为全球绿色转型所作出的实际贡献——包括技术创新、产业供给、资金支持、能力建设等多元维度。从这个角度看,我国不仅是“碳排放大国”,更是“绿色低碳解决方案的提供大国”。

其二,从“谈判博弈”转向“实施赋能”。“十五五”时期,全球气候治理的重心正在从目标谈判转向行动实施。我国应当引导多边进程从“注重要求各国加大碳减排力度”转向“为各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营造环境和条件”,将气候治理作为相互支持的“赋能场”。这意味着,我国可以凭借在风光核储、新能源汽车、绿色算力等领域的全产业链优势,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绿色低碳解决方案,让气候行动从“负担”变为“机遇”。

其三,从“零和博弈”转向“合作共赢”。要坚决反对将气候问题政治化和工具化,反对借气候议题设置绿色壁垒、搞脱钩断链。我国应引导全球气候治理从“零和博弈”的旧逻辑转向“合作共赢”的新思维,从聚焦碳排放责任转向更多关注损害他国气候行动的责任,即某些国家以气候治理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其单边措施对他国绿色产业和可持续发展造成的实质性损害。推动气候叙事从“历史责任”向“未来贡献”转型,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全球气候合作。

“十五五”时期如何切实提升“四个力”?

目标的提出只是起点,关键在于落实。“十五五”时期,我国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系统发力,切实推动“四个力”的显著提升。

第一,以国内绿色转型的实绩夯实影响力的根基。影响力的本质不是“说得多”,而是“做得好”。《规划》提出一系列目标和重点任务,既是国内发展的硬措施,也是国际影响力的硬支撑。我国必须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绿色低碳发展的可行性。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碳规则制定,将国内实践经验转化为国际规则的中国方案。只有自身转型成功,我国倡导的绿色道路才具有说服力。

第二,以多边主义的坚守和议题设置彰显引导力的担当。在国际形势变乱交织的背景下,我国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高举多边主义旗帜,倡导团结合作。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气候治理体系,维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权威性。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化,都应始终秉持积极建设性态度,在动荡中提供稳定,在分歧中寻求共识,在迷茫中指明方向。

第三,以制度性参与和规则制定锻造塑造力。要谋划发起气候变化重大国际倡议,将应对气候变化更深融入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的落实之中。要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规则制定,加强方法学和标准衔接,推动碳足迹和碳边境调节机制等领域的国际规则协调。

第四,以新话语体系的构建涵养道义感召力。道义感召力需要在长期的担当、创新与真诚合作中赢得。“十五五”时期,我国要创新构建新的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叙事,把我国生态文明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践智慧,转化为具有普遍感召力的国际话语,让绿色合作成为连接我国与全球南方的情感纽带和价值桥梁。

“十五五”时期,正值全球气候治理格局深刻重塑的关键窗口。在这个窗口期,谁能提供稳定的领导力、可行的方案和道义的感召,谁就能在塑造未来全球气候治理格局中占据主动。《规划》中“影响力、引导力、塑造力和道义感召力显著提升”这十九个字,浓缩了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角色定位的历史性跨越。从谨慎的参与者到积极的贡献者,再到主动的引领者,我国角色的变迁,既是大国成长的必然,也是时代赋予的使命。让我们与全球伙伴一起合作书写全球气候治理新篇章。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