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统一预警分级和应急防控等级
经济日报 2020-06-19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9日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内蒙古修订并发布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新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八个部分。

  新修订的预案统一了预警分级和应急防控等级,取消了蓝色预警,由原四级预警调整为现在的黄色、橙色、红色三级,实现了国家、自治区、盟市预警和防控等级协调一致。

  同时,《预案》强化应急联动,实行联防联控,并实施差异化管控,防止“一刀切”。本次预案修订增设三个污染控制区,并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结合涉气企业治理水平,实行差异化管控,实施约束管控和正向激励,分类施治,防止“一刀切”。针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高发期,鼓励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推动实行错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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