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官网显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明月镜片”)递交了申报稿,拟申请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11.860, 0.16, 1.37%)。公司计划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358.5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此次申请在创业板上市,明月镜片计划募集资金5.68亿元,用于“高端树脂镜片扩产项目”、“常规树脂镜片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之中。
家族色彩浓厚
据介绍,成立于2002年的明月镜片是一家综合类眼镜镜片生产商,业务涵盖树脂原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镜片光学结构、光学膜层及功能化镜片的研发及设计。公司经营地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下辖的丹阳市,系“中国眼镜之都”,拥有眼镜原料配件、镜架制造、镜片制造、眼镜机械、印刷包装等全套完整产业链。
IPO日报发现,这是一家家族色彩较为浓厚的企业。
申报稿显示,明月镜片的控股股东系明月实业,实际控制人为谢公晚、谢公兴和曾少华。其中,谢公晚、谢公兴系兄弟关系,曾少华系谢公晚妹妹之配偶。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谢公晚、谢公兴和曾少华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83.93%表决权。
此外,公司在增资过程中还签订过了对赌协议。
2019年,自然人诺伟通过增资608万元成为公司股东,双方还签订了增资协议:明月镜片及其实际控制人需承诺下一轮融资的投前估值不低于18亿元;公司应当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在境内的IPO。
之后,诺伟出具了《关于无对赌协议安排的声明及承诺函》,宣布上述协议相关内容失效。
根据申报稿,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共有1298名员工。其中,中专及以下的员工人数为922人,在总人数中占比71.03%;本科及以上占比15.33%。
销售“烧钱”
根据申报稿,2017年-2019年,明月镜片实现收入4.26亿元、5.09亿元、5.53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2168.65万元、4184.53万元、8057.41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565.24万元、4407.19万元、6592.46万元。
公司主要靠镜片、原料、成镜、镜架类别获得收入,主要收入来自于镜片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镜片销售收入为3.62亿元、4.3亿元、4.48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86.65%、85.48%、81.33%。
2019年全年,公司卖出了3312万片镜片。据悉,公司镜片的平均成本为6.23元/片,平均售价为13.48元/片。
而另一边,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从4928.15万元上升至1.0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5.27%。这一增速超过了公司同期的营业收入的增速(年复合增长率为13.94%)。从明细上来看,公司销售费用中占“大头”的是广告费、职工薪酬和业务宣传费。
IPO日报翻阅数据后发现,这与公司制定的经销商返利制度不无关系。
明月镜片目前采取的是“直销+经销”的销售模式,在经销上,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以客户完成货物签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2017年-2019年,公司经销模式下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9230.14万元、1.19亿元、1.49亿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2.09%、23.73%、26.98%;截至2019年底,公司的经销商数量为91个。
据悉,为了扩大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月镜片在销售合同中与经销商客户约定了返利政策,返利比例主要基于经销商年度销售任务而定。公司按月度计提返利,每一自然年度结束后根据经销商实际销售任务完成情况结算返利。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实际结算返利金额为1187.07万元、1191.98万元、1497.16万元,分别占当期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86%、9.99%、10.08%。
曾受到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还存在着关联交易。据披露,明月镜片向韩国KOC及其关联方三井中国、丹阳KOC采购金额较大,主要采购内容为高折射率镜片树脂单体。其中,韩国KOC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可奥熙的股东,算作明月镜片的关联方。
而上述采购又是否具备合理性?
公司表示,韩国KOC及其关联方系国际知名的镜片树脂单体生产企业,且产品性能可靠、质量稳定,公司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且深度的合作关系,通过向其采购原料可确保产品质量可靠稳定,同时通过集中采购,可一定程度上提升议价能力,有效节省采购成本。
除了关联交易外,公司在报告期内还曾受到过处罚。
2018年5月,明月镜片、江苏赛蒙受到丹阳市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其中,明月镜片因存在废水PH超标外排的行为被处以13.4万元的罚款;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赛蒙存在废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超标外排的行为,被处以10.1万元的罚款处罚。公司表示受到处罚后开启了排查并采取了整改措施。
除此之外,明月镜片还受到过工商处罚。2018年3月,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镇工商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明月丹阳分公司在广告宣传语中使用绝对化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对上海明月丹阳分公司处于20.5万元的罚款处罚。
对于上述情况,一位资深人士对IPO日报表示,“处罚要视情况而定,若被监管部门认定未构成重大违规证明,或是从性质和造成的影响表明未造成实质性障碍,则环保处罚对企业IPO不会构成一个绝对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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