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怎么管控?
中国环境报 2021-04-12

 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获悉,《河南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近日印发,为全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提供了技术遵循。

  据介绍,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是指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现土壤污染物超标,且现阶段暂不开发利用或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地块。

  《指南》以规范性、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为原则,对全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管控程序、风险管控区划定、制度控制措施(设置围挡、设置标识牌、信息监控与识别、土工膜表层覆盖、防尘网铺设等)、工程控制措施(垂直阻隔技术和水平阻隔技术)及环境监测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与要求,旨在切断污染迁移途径,降低受体暴露风险,有效防止污染扩散。

  《指南》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是完善全省污染防治体系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全省风险管控管理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举措,将为全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河南省认真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严格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省各地逐步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疑似污染地块633个,经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为污染地块60个,其中42个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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