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10.960, 0.96, 9.60%)日前拟一次性收购7家公司的控股权,以期快速扩充大健康产业版图。然而,从公司股价走势看,虽然此次股权收购意向刚刚披露,但公司前期股价却已提前出现异动,是否有投资者提前获悉收购消息而抢筹?
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5月18日至21日,仁和药业股价累计涨幅超过24%,而公告显示,此次意向协议达成时间正是5月21日,当日公司股价报收10.26元/股,涨幅达到8.46%。
仁和药业5月24日晚公告称,公司5月21日与深圳市三浦天然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西聚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西聚优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西美之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西合和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仁和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衡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根据《意向协议书》,公司拟收购以上7家标的公司各80%股份。
公司称,上述标的股权收购价格由公司与各交易对手方基于具备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截至2021年4月30日基准日的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就标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协商确定。
从标的资产业务结构看,7家公司分别主营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母婴用品等。其中,深圳市三浦天然化妆品有限公司是仁和药业控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8%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化妆品、护肤护发用品、医疗器械、洗涤用品等为主,并不断向大健康相关产品行业延伸及发展的生产型企业。其余6家公司均为相关自然人持股,成立时间为2005年至2020年不等。其中,主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的江西美之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14日。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看,只有一家明显有仁和集团参股,其他都是自然人。公开资料显示,江西聚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仁和创建。
布局大健康产业,积极推进战略规划本是好事,但作为上市公司还应把好信息披露关。信息披露是了解一家上市公司的“窗口”,也是众多投资者的投资参考和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存在短板,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对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而言,除了不应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日常信息披露活动中还应重视主动披露。
不难发现,仁和药业早在5月21日便敲定了上述收购意向,但直至5月24日晚才对外披露,而公司股价此前出现的连续大涨的走势,难免让外界怀疑此次股权收购事项已提前“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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