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文“点赞” 推广47条深圳创新经验
证券时报网 2021-07-28

  7月2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在总结深圳经济特区已复制推广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形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通知也提出,深圳经济特区要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协助支持各地做好推广借鉴相关工作。

  此次推广的有关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共5方面47条,主要包括:建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建立健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以规则机制衔接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格局;创新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创新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深圳特区逾40年发展经验总结的延续。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各地学习深圳经验由来已久,只是以前没有像这次这样系统地总结出来。中央赋予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地位,深圳通过先行先试成功之后,复制推广到全国,给全国树立榜样。

  深圳公共管理教育培训学院特约研究员、深圳大学博士后杨海波认为,从国家层面要求全国各地学习和借鉴深圳的举措与经验,一方面意味着深圳先行示范的角色在改革开放再出发中继续引领新风尚,把一个个不可能变成可能;另一方面,意味着这些举措与经验已经很成熟,具有可以推广的一般性,并且风险可控。

  杨海波表示,从历史看,深圳有1000多项创新位列全国第一,深圳从一个只有30万人的农业县一跃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城市(18.2500.000.00%),本身“深圳出品”就代表“精品”。从现实看,深圳的这些举措与经验是经过实践证明的可行性强的做法,其他地方基本上复制就可以用了,这降低了其他地区的学习成本。任何改革都是有成本的,深圳承担了改革的成本与风险,要提倡这种“拿来主义”。

  对于这次总结出的47条深圳经验,郭万达表示,这些都是深圳发展过程中优中选优的闪光点,也是全国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按战略目标导向总结出来的经验。他提醒,各地在学习深圳经验过程中,要注意因地制宜,每个城市发展的基础、阶段、条件不一样,比如说深圳有持续的人口流入优势,而且毗临香港,国家又赋予其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地位,很多地方不具有这些优势。他表示,深圳的发展是40多年长期积累的结果,其他地方学习时不可一蹴而就。要注意发挥好“两只手”的作用,政府和市场都很重要。

  杨海波表示,各地一定要把自身情况和深圳经验一般规律结合起来,尤其是要基于本区域的产业现状和经济结构来借鉴和发扬深圳好的经验,并要有超越深圳经验的雄心壮志。另外,各地在借鉴的时候,还要注意借鉴的主次轻重,深圳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工具箱”,但该如何打开工具箱选取适合工具,也是各地方在学习时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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