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由国办印发。
在1月2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前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涉及112个品种,中选产品的平均降幅达到54%,截至2020年,实际采购量已经达到协议采购量的2.4倍,节约费用总体上超过1000亿元,有效降低了患者负担,同时也根除了过去存在的“降价死”现象,也杜绝了招采平台随意撤网现象,提高了群众用药的可及性。
近期,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经启动。陈金甫表示,预计今年5月份群众就可以享受到第四批集采成果。
中成药下一步纳入集采
哪些药品能够进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
陈金甫表示,对于化药而言,第一个前提是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对品种并没有特殊的设置。
“但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能否触发国家组织集采有严格的规则设置,基本上是采取原研药加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只要达到三家就可以列入集采。”
陈金甫强调,启动一批集采要积累一定的数量,简称“篮子”,不能一个品种一个品种地招。选择的条件重点是医保目录内、临床必需、用药量大、金额高,形成了集采触发机制。这种做法既保证质量要求,也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的客观条件,也符合临床要求,更避免竞争规则的自由裁量权。
《意见》要求,对通过(含视同通过,下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采购范围。符合条件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即启动集中带量采购。
未来生物类似药和中成药何时纳入集采一直为业内关注,陈金甫表示,生物类似药跟化药的仿制药质量评价方式上有差别,但是它有严格的质量标准,下一步纳入集采是毫无疑义的。一些地方进行了探索,并且中选产品质量是完全可控的。
“生物类似药纳入集采,包括中成药的大品种纳入集采,这是制度性的要求,只不过规则更为优化,更有针对性,质量更符合药本身的属性。”陈金甫说,我国生物类似药质量标准还是比较高的,高于西方一些国家。
量价挂钩解决“降价死”
通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能够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回归,如何能够保证中选结果落地真正实现惠及百姓?
陈金甫表示,中选产品落地是这次改革最大的亮点。所谓落地就是临床。制度最核心的部分就是招采合一。医院要用多少必须通过招采,是根据医院的实际使用量来报量,这个报量不是大家拍脑袋的,而是实际使用。
“报了量以后,实行量价挂钩,把全国的量放在一个池子里,或者70%的量放在一个池子里,企业自主参加自主报价,量价挂钩,挂钩了以后这种工作机制直接把指标落到医院,供应企业跟医院签约,但不是一家一家去签,是团签,避免药品企业再去跑医院,避免在这个过程中再涉及利益壁垒,直接就签约。”陈金甫说。
签完以后,陈金甫指出,企业按照约定报量,医院按照约定还款,比如次月还款,医保基金先拿出30%,先把首期款垫付了,这种情况就解决了医疗机构压款和药企压款的问题和资本的垫付。联采办要追踪企业库存,追踪医院用量情况。同时,医疗部门提前和同步进行临床规范的指导。
《意见》提出,确保优先使用。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
这就既不存在虚量,也不存在临床短缺或者“降价死”。陈金甫表示,过去叫“降价死”,核心原因就是量价不挂钩、招采不合一,说是预定了100万支,但是真正用多少,不是由供应商说了算,是由医院说了算,这样就会导致脱节,企业挂一个很低的价格,然后随时撤网,这些不规范的流通行为都得到了有效遏制。
陈金甫表示,从临床使用来看,招采品种在中标以后,使用情况通常是倍速增加。这里面一方面体现了老百姓(72.200, -1.68, -2.27%)用药的可及性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也确实体现了医疗机构在临床替换中间的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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