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公司具备场景落地和商业化能力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1-09-01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灵深瞳”)日前回复交易所问询函。针对交易所提出的“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问询,格灵深瞳表示,公司掌握计算机视觉领域的核心算法技术,已形成了基于深度学习的模型训练与数据生产技术、3D立体视觉技术、自动化交通场景感知与事件识别技术、大规模跨镜追踪技术和机器人感知与控制技术五大技术方向。

  取得前瞻性产品落地成果

  针对交易所提出的“发行人相关应用场景未能及时落地、实现商业化的原因”问题,格灵深瞳回复称,公司作为国内较早成立的人工智能创业企业,在发展初期,因行业生态尚不成熟,下游行业对人工智能产品的价值认知还未显现,公司同时在多个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实现商业化应用的场景进行了探索和研发。其后,随着下游各行业与AI的加速融合,公司也及时根据市场趋势变化调整产品研发方向和落地场景。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既在城市管理、智慧金融等较为成熟的应用场景中实现了商业化落地,又在轨交运维、体育健康等同行业未涉及的新应用场景中取得了前瞻性的产品落地成果。因人工智能技术在各应用领域的渗透速度和客户开发周期不同,公司在不同业务场景商业化落地时间有先后区别。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均具备场景落地和商业化的能力,但各人工智能公司根据自身技术特点和战略发展规划,在商业化落地的应用领域各有侧重。

  针对交易所提出的“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存在哪些技术劣势”的问询,格灵深瞳回复称,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已披露的技术先进性说明,公司与其相比不存在技术劣势。除了通用算法技术外,各人工智能公司根据应用领域布局进行了不同方向的技术研发。公司专注在3D立体视觉技术、机器人感知与控制技术等方向上研发面向体育健康及轨交运维的产品及解决方案,依图科技、云天励飞在AI芯片领域有所布局,旷视科技还涉及消费物联网和供应链物联网等领域,这部分技术因缺乏通用的技术指标无法直接进行比较。

  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成立于2013年,专注于将先进的计算机视觉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与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提供面向城市管理、智慧金融、商业零售、体育健康、轨交运维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视觉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公司的盈利来源于向客户提供面向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获得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2018年至2020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196.35万元、7121.07万元和24271.56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90.22万元、-41352.66万元和-7786.92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0.19%、134.75%和47.09%。

  募资巩固主业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约10亿元。

  招股说明书显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主要用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进一步完善与升级。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是在公司底层AI技术平台——深瞳大脑的基础上,通过建设统一的平台级计算能力和基于主动学习的自动化模型训练平台,进一步提高成熟算法技术的复用度,使算法模型的生产能够高效便捷,从而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项目计划投资额34479.85万元,建设期36个月。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将多领域技术与公司在计算机视觉基础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方向的成熟核心技术融合,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创新,重点加大在轨交运维、体育健康等领域人工智能产品的深度研发,推进相关产业的智能化进程。项目投资额15526.32万元,建设期36个月。项目将重点在轨交运维、体育健康等领域研发融合计算机视觉技术、物联网、大数据、机器人等多项技术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为公司在上述领域的业务拓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升级完善公司现有的营销服务体系,有助于公司在全国市场扩张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提升对客户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项目投资额2亿元,建设期36个月。项目拟在全国重点城市分批建设营销服务网点辐射周边区域市场,向客户提供响应更快、效率更高的本地化专业服务,从而为公司开拓并深耕全国市场、实现持续较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

  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主要存在技术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终端客户为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企业。这些客户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一般在上半年进行项目初期规划并制定采购计划,项目的交付和项目款项的结算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公司的营业收入第四季度占比最高,报告期内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77%、60.13%和44.06%。公司销售收入的季节性波动及其引起的公司净利润、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在全年不均衡的分布,将对公司资产流动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2.60%、53.13%和61.57%。公司毛利率受公司收入结构、项目类型、软硬件收入占比等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影响公司毛利率的因素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毛利率可能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23%、67.55%和57.57%,集中度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前述客户的订单或公司与该等客户合作关系被其他供应商替代,或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无法在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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