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11月22日消息,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保险公司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
《通知》共15条,主要包含五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基本要求,主要选择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较为规范的公司参与;二是明确保险公司可向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等;三是规范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资金管理、合同管理、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四是明确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管要求;五是对银保信公司建设维护银保行业信息平台等提出要求。
挑选资本实力强
经营较为规范的公司参与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所有者权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风险综合评级、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的要求。同时,《通知》提出,养老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豁免第一款关于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的规定。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可提供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通知》还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保险年限、责任限制、交费方式等要求。
《通知》规定,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银保监会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度个人养老金业务经营报告,包括经营情况、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批或备案情况、资金运用情况等。
银保监会表示,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保险公司立足自身特色,丰富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持续完善监管规则,加强个人养老金业务监管,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
多家保险公司有望参与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此前银保监会印发给业内的《关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式《通知》新增“最近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的要求,在风险防控能力上提高了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准入“门槛”。
业内人士透露,不少保险公司已经在着手准备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日前,国民养老保险表示,该公司已经多次开会研讨个人养老金政策,积极做好个人养老金的各项准备工作。在产品方面,加速开发、丰富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全力开展个人养老金产品准备工作,让更多客户享受政策优惠,积累养老储备;在系统建设方面,采用敏捷、开放、创新的技术架构,有效支撑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研发及业务运营等。
记者从中国平安获悉,平安养老险正在积极筹备个人养老金产品设计和系统开发工作,发展多样化养老金融产品,推动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供给。
华泰证券研究员李健认为,个人养老金制度对于保险行业的商业养老保险和长期储蓄类保险业务有促进作用。“个人养老金制度建立后,有更多金融机构可以参与到第三支柱建设当中,保险公司也将面临更多跨界竞争者。”
“预计险企可快速上线个人养老金产品,并通过自营及银保渠道进行展业。”开源证券分析师高超表示,《通知》对产品设计要求符合个人养老金长期、专款专用的特点,与险企现有产品差别较小,险企可快速完成产品开发及上线。同时,此前试点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符合《通知》要求,多数上市险企均已上线运营相关产品,具有一定运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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