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化解存量上市公司风险
证券日报 2021-10-09

  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一年来,证监会着眼于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科学监管配置监管资源,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在各方努力下,全国风险类上市公司总数持续下降。截至2021年6月底,风险类上市公司较2019年底下降达32%。

  光大银行(3.4500.061.77%)分析师周茂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多渠道出清上市公司存量风险,是防范化解上市公司存量债务,夯实上市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也是推动上市公司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风险类上市公司大幅下降

  数据显示,当前上市公司风险总体收敛,风险化解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1年6月底,风险类上市公司较2019年底下降达32%。“清欠解保”取得显著成效,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上市公司整改完成率超七成。股票质押风险得到实质性缓释,截至2021年6月底,第一大股东质押比例80%以上的公司下降至285家,融资余额下降至1.7万亿元,分别较最高峰减少59%、36%。

  周茂华表示,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短期风险明显缓解,整体上市公司杠杆率增速趋缓,国内上市公司存量风险整体可控。但从长期看,关键要进一步完善化解存量风险长效机制,上市公司加快完善内部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场存量风险主要体现在部分上市公司存量信用风险。在一定环境下,容易导致上市公司本身抗风险能力降低,并可能出现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冲击正常经营活动。同时,这些公司的债务风险可能波及与之关联的企业,甚至造成短期市场波动。”

  据了解,自《意见》落地以来,证监会推动地方政府“一司一策”制定方案,通过重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等多种方式化解风险,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协作机制。

  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存量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监管部门持续加大这方面市场化改革力度。《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官网发布的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截至9月23日,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了28单,25单获通过,3单被否,过会率为89%。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市场化的并购重组可以产生协同效应,能够实现规模经济、优化供应链、优劣互补和公司治理提升,进而盘活存量不良资产,推动企业的增值发展。

  在推进通过并购重组化解上市公司风险的同时,监管层重点加强持续监管,防止小问题演化为大风险。例如,厦门证监局对于存在自救可能的公司,督促公司、股东主动承担责任,一对一指导完善化解方案,已推动多家公司通过大股东承接不良业务、主动还款降低质押比例、引进国有背景的战略投资支持等方式实现“瘦身”“增效”,逐步走上正轨。

  存量上市公司风险有序出清

  数据显示,2021年1月份-7月份,已有96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4家公司退市,其中17家是强制退市,6家重组退市,1家主动退市。

  在何南野看来,一方面通过退市制度不断改革,可以加速劣质企业清出市场,净化市场环境,同时释放资源,让更多优质企业得以利用并加快自身发展;另一方面,风险企业退市,可以最大程度减轻其出现风险事件后,对资本市场走势、生态以及投资者信心造成的不良冲击,有利于资本市场走势稳健。

  广东证监局成立退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退市风险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积极推动绩差高风险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市,妥善应对处置退市涉众涉稳风险。今年以来,广东辖区共有4家上市公司实现平稳退市,其中宜华生活、舜喆B分别成为退市新规实施以来首家面值退市的A股公司和B股公司,粤华包B(5.5100.000.00%)成为首家通过跨交易所吸收合并主动退市的纯B股公司。

  下一步化解存量风险,监管层和上市公司还应如何做?

  周茂华表示,出清上市公司存量风险主要是控制新增、消化存量,强化监管和市场约束机制,推动上市公司转向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要针对上市公司存量风险或不规范行为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则,压实上市公司经营和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强化信息披露制度,让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是化解存量风险、获得市场青睐的治本之策,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加快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治理,严控新增风险、积极化解存量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创新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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