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北京日报 2021-08-20

 2020年末,本市印发《关于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全市生态环境总体目标、构建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明确了工作任务并提出保障措施。昨天,市生态环境局详细解读北京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问题。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指通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同时将生态保护、污染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管控单元,具有“划框子、定规则、列清单”的作用。

  市生态环境局历时三年完成了“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成果编制,通过将研究成果衔接行政区、街道(乡镇)边界及产业园区、自然保护区等管理边界,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构建了“1+5+77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是1个全市总体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5”是5个功能区即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首都功能核心区除外)、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生态涵养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776”是776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76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00个、重点管控单元293个、一般管控单元83个。

  优先保护单元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现状生态用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法定保护空间,以及对生态安全格局具有重要作用的部分大型公园和结构性绿地。对优先保护单元,坚持保护优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严控开发建设,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具有工业排放性质的国家级、市级产业园区,以及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街道(乡镇)。对重点管控单元,以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为主,要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主要是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各区因地制宜细化单元划分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处长、二级巡视员王春林介绍,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理念,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空间载体,集中展现不同类别国土空间内需要执行的生态环境管理文件及重要条款内容,是生态环境管理的工具书,从市、功能区和环境管控单元三个层级明确准入要求,更好地服务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需求。

  本市直接将管控单元划分至街道(乡镇),在此基础上,为满足各区生态环境管理实际需求,鼓励各区细化管控单元划分,补充准入清单。目前,各区均已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成果应用方向及区级成果细化重点。同时,为细化落地工作尺度,市生态环境局将出台配套技术指导文件,明确区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工作的要求。

  衔接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三线一单”充分衔接了本市生态环境、发改、规划、经信、交通等部门相关业务数据。自“三线一单”编制开始至今,已指导21个规划编制,为35个一级开发项目选址提供环保意见,深入融合审查19个建设项目环评,协助开展1项督察工作,共涉及地块139个。在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环评“瘦身”,支撑建设用地审查、道路方案设计,助力环评审批、配合环保督察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本市正在开发“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系统平台,平台建设完成后,可以对公众开放基于“三线一单”成果的查询申请服务与准入清单高效查询服务;同时,支持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各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的协同联动能力,助力“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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