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强化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监管划定禁建区域 规范保护方案
中国环境报 2021-12-08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光伏复合项目禁止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境、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基本草原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

  在选址方面,《通知》明确光伏复合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置的弃渣场、取土场、砂石场、堆料场、拌合站、工棚、临时施工道路等,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通知》还对《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要求、内容等进行了规范。

  《通知》要求,各级林草和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提前介入项目建设选址工作,指导建设单位避让禁建区域。定期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拆分报批以及以其他名义骗取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野蛮施工破坏林地、林木、草原,未依法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未按《方案》保护林草地资源和恢复植被,以及弄虚作假骗取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的光伏发电项目,要依法追责。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