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城市1月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广东9市在列
羊城晚报 2023-02-22

 2月20日,生态环境部通报1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发布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重点区域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名单。在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城市中,广东惠州、深圳、珠海、东莞、肇庆、佛山、中山、广州、江门9市在列,占排名前20位城市的45%。

  通报显示,2023年1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3%,同比上升0.9%;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5.4%,同比上升2.3%;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表示,1月全国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加0.9%,但重污染天数比例也同比增加2.3%,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共出现564天重污染,同比增加了239天。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比例同时增加,主要是重点区域跨年持续重污染过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以及沙尘天气同比偏多等三方面因素共同影响导致。

  同时,在生态环境部1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中,还首次增加了全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汾渭平原等三大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数比例情况,三大重点区域当月及累计月发生重污染天的城市名单及天数。

  具体新增内容包括:

  一是在通报“总体情况”部分,增加当月及累计月全国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及同比情况;二是在“重点区域”部分,增加三大重点区域当月及累计月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及当月重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名单;三是增加三大重点区域当月及累计月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名单、天数统计结果。重污染天数统计未扣除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客观反映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中新增重污染天数相关内容,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通过信息公开,倒逼地方政府特别是重污染天数较多的城市,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二是通过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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