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对接全球低碳创新链和国际绿色标准体系
中国环境报 2024-01-12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经贸往来深受保守主义、地区冲突等的威胁。与此相对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对外经贸合作稳定增长,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多方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应对新的变化形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为我国改革开放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抢抓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的主导权意义重大

  标准规则等作为全球经贸往来和产业合作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世界的通用语言”和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影响着全球80%的贸易和投资,在便利经贸往来、推动科技创新、消除技术壁垒、助力构建新型国际经贸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当今世界碳中和趋势强劲发展,推动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共识,绿色、韧性和包容性增长成为国际社会主流的政策引领方向。“双碳”目标催化新兴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发展,不断催生崭新的经济增长点。据初步预测,今后30年,“碳中和”将带来数百万亿绿色投资的需求,涉及能源、交通、建筑、工业等多个发展领域,引发经济社会深层次变革,也为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了新的机遇。

  从长远来看,随着绿色经济议题在国际经贸往来中不断受到重视,加快推进绿色规则、标准、制度的互联互通将日益成为国际重要动向。然而,伴随大国博弈的加剧,绿色经济和环境规则标准议题的政治化趋势明显加速。绿色经济领域的政策协调与绿色低碳标准规则等的衔接互认成为大国竞合的工具选项,围绕国际绿色经贸规则、低碳创新制度、绿色标准的主导权之争日趋激烈,相关联的国际环境与气候履约条款的约束力也日趋刚性,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的主导权已经成为当今大国博弈中最重要的“游戏规则”之一。

  例如,2022年5月,美国总统拜登在日本正式宣布启动“印度—太平洋繁荣经济框架”(IPEF),涉及贸易环境标准,脱碳、能源效率标准协调等措施。2023年4月,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欧洲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以及4个与碳市场相关的立法,包括:欧盟碳市场(ETS)指令的修订、海运船舶排放的MRV规则的修订、航空业相关的碳市场规则的修订以及设立社会气候基金的法规。2023年10月1日,CBAM正式开始实施。欧美提高环境标准、征收碳关税与抢占碳定价权,其本质都是抢抓国际绿色低碳规则的制定权,通过绿色规则构筑壁垒进而形成排他性竞争力,获得新的国际竞争优势地位。

  深度对接全球低碳创新和绿色标准体系的建议

  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开放,而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主要体现在制度层面,即促进国内相关规章制度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与国际通行、接轨,体现监管的一致性。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主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深度对接全球低碳创新和绿色标准体系,促进提升国际循环的绿色化水平,将为国内绿色高质量发展构筑积极的外围空间,理应成为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方向和抓手。为此建议:

  一是将绿色标准体系对接作为生态环境对外工作重点,更具建设性地参与新的国际绿色标准规则制度制定,积极履行并引导国际环境公约、条约、议定书谈判,从规则制定权、议程设置权入手,增强我国话语权。统筹推进双多边区域环保国际合作,借助高层政策对话机制,以双多边环境规则为抓手,倡导建立绿色规则标准交流议题,通过推动绿色标准、绿色贸易规则的互认互通及衔接,加快区域内重点行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全面提高绿色化、低碳化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绿色低碳标准和环境监管制度的国内外对比分析。着重从环境与贸易、固体废物与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塑料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强新的标准制度供给,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产品方面,加快与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的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制修订,对接全球低碳创新链和国际绿色标准体系,便于引进先进绿色低碳技术,不断提升环境制度创新和监管能力。

  三是以数字化绿色转型为契机,推进中国绿色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球。充分发挥我国在数字化发展、生态治理技术等方面的突出优势,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抓住绿色转型发展机遇,在环境国际合作中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技术,增强国际环境合作的竞争力和可持续性,助力合作伙伴实现国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技术优化进步的双赢,与国际社会共享绿色发展成果。建立健全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标准技术体系,不断提升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促进提升参与国际循环的绿色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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