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探索实施 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制度
科技日报 2020-05-29
广西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曹伯翔日前在广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设立4个跨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作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派出机构,驻市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监察、督察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围绕2020年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今年4个跨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机构主要任务有3项:一是监督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二是监督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检查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三是监督地方政府生态环境政策执行情况。
监督内容包括,上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部署是否落地生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是否形成,出台的方案是否具体化、可操作;并围绕辖区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监督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及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帮助地方查找原因,督促整改,推动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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