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高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日晚向北京市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但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2020年8月底至9月底,督察组对北京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认为,北京市分类管控生态控制区、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大城市病”有所缓解,市民蓝天幸福感日益增强。
督察指出,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脏乱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截至督察时,全市仍有282个村庄未完成农村污水处理任务。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不到位,多个地区发现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现象。
一些地方和部门推动解决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主动担当意识不强,致使一些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存在。北京京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水文监测之名,行酒店经营之实,将拒马河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八渡国家基本水文站扩建为培训中心,并出租给酒店牟利。房山区十渡镇政府不仅未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反而为该酒店出具经营性用房证明。
督察指出,北京市破解超大城市生态环境难题力度仍然不够。截至督察时,全市共有各类垃圾处理设施44座,近三分之一超负荷运行;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全市现有日处理能力超过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67座,有10座运行负荷率低于30%,但同时又有多座超负荷运行,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城区5座污泥处置中心总体负荷率仅为58%,而大量郊区污泥处置设施能力又严重不足,违规处置问题时有发生。
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多家垃圾填埋场异味扰民,群众投诉居高不下,问题没有得到根治。噪声污染问题处置不力。
督察还发现北京市推进地下水减采工作不到位,地下水违规超采问题依然突出。相关部门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统筹不力,医疗废物合规的日处置能力仅为105吨,与每日约130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匹配。
督察组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北京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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