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使户口“愿落能落”又近了一步
第一财经 2022-07-14

 户口“愿落能落”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强烈的愿望。随着国家发改委日前正式公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这一愿望离变为现实又近了一步。

  《实施方案》明确,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其中包括,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

  这意味着对于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来说,都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不再设置门槛;对于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门槛也全面放宽;对于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也将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近些年来,国家进行了多次户籍制度方面的改革,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打破人口流动的障碍,让人口流动带来更多的经济发展活力。这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全面放开放宽了除个别超大特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甚至鼓励超大特大城市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可以说,这是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要让户口“愿落能落”的愿景最终成为现实,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方上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大政方针,不可出台当地的“土政策”,提高落户的限制门槛。

  人口增加是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不是负担。希望随着上述《实施方案》的出台,各种落户的壁垒能够尽快消除,从而尽早享受人口增加带来的各方面红利。

  二是,300万人以下常住人口城市的落户限制全面取消了,500万人以上的特大超大城市也要尽力跟上。有的城市规定,凡是毕业院校为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青年人才,在引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即可入户。但“双一流”的高校毕业生能有多少?他们中又有多少人能够成长为真正的“人才”?“不拘一格降人才”,该是各地应有的态度,并且也该体现到户籍制度上。

  《实施方案》明确,要完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就是鼓励超大特大城市更加打开落户的大门。

  三是,在进一步放开放松落户政策的同时,也要给“新市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要让附着在户籍上的教育、医疗等公共福利逐步实现均等化和全国流转,真正实现城乡户籍之间、城市之间的无差别。为此,就要建立一个动态投入机制,包括加大在人口流入地的基本公共服务用地、住房用地、资金投入等方面政策上的倾斜。

  总之,户籍制度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特定措施,现在社会上要求户籍放开的呼声越来越强,因为其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力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跨区域配置造成了阻碍。当然,也应看到户籍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次《实施方案》的出台就是在总结过去改革经验基础上迈出的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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