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级罚单再现 上海银行23项业务违规被罚1625万元
第一财经 2020-08-17

上海银保监局再发千万级罚单。

  8月14日,上海银保监局处罚信息显示,上海银行在2014~2019年因为23项业务违规,被处罚款1625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7.15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至2019年年间,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违规收费;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其他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贷款用于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违规审批转让不符合不良贷款认定标准的信贷资产等。

  在业务经营方面,上海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票据业务、理财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内保外贷业务均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问题。同时在业务管理方面,并购贷款管理、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衍生品交易人员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同样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问题。

  8月以来,上海银保监局加大整治力度,已开出两张千万级罚单。8月11日,上海银保监局对浦发银行(10.5900.080.76%)涉及的12项违规事项罚款2100万元。

  从处罚事由来看,巨额罚单主要集中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项目,比如上海银行、浦发银行都存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

  6月24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其中针对银行系统,政策继续明确“房住不炒”的内容,将重点严查几类违规操作,包括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储备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流动性贷款、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代销违反房地产融资政策及规定的信托产品等资管产品。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从此类规定可以看出,今年金融环境以宽松为导向,确实要防范资金违规进入开发和购房领域。类似政策“回头看”的内容,或对近期信贷政策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分析称,商业银行应切实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在期限、用途、支用等方面和环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期限方面,将消费贷款发放时限控制在五年以下,一般应为1~3年;用途方面,对每一笔消费贷款应明确用途,并要求客户提供用途证明,不发放无指定用途的综合性消费贷款;支用方面,对30万元以上的消费贷款,应执行“受托支付”规定,将贷款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减少被挪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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