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为IPO不惜财务造假,实控人周红阳涉嫌非法集资被判无期
财经参考 李硕 2018-07-12
继胜景山河、万福生科之后,湖南又一家造假拟上市公司浮出水面。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周红阳夫妇涉嫌集资诈骗刑事裁定书。将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红太阳”)在IPO期间创立空壳公司虚构销售交易,非法集资粉饰业绩已达上市目的的违法事实。伙同周红阳夫妇非法集资诈骗的还有时任红太阳市场部、销售副总的肖震和财务总监李花平。
资料显示,案发前,周红阳系明星企业家,是当地的红人。除了担任红太阳董事长之外,还任职湖南娄底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而红太阳亦是当地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
2011年,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革,公司于9月变更为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此过程中,多家股权投资机构进入。
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得知,红太阳公司于9月13日注册资金变更为9000万元,公司董事长周红阳认缴3100万元为第一大股东。湖南鑫阳投资、上海亚商投资管理、上海亚商创业投资、南海成长(天津)股份投资基金、南海创新(天津)投资基金、深圳悦享兴业创业投资和深圳同晟金泉投资企业等多家投资机构投资认缴资本约3200万元,此外还有肖海奇、陈勇等10名自然人股东各自认缴从数十万元至200多万元不等。
红太阳对外宣称,公司实现了投资1.13亿元,年产值达4.7亿元,员工规模200余人的中大型企业,公司一度被国家科技部列入了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被湖南省科技厅列入湖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被湖南省经委列入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被娄底市授予“先进企业”。
2012年,进入上市冲刺的红太阳在本地上市公司稀缺的娄底市受到了高度的关注和重视。据相关媒体报道,当地市委常委副市长主持政府工作会议,重点讨论红太阳上市的问题。
2013年,红太阳接受华西证券辅导并在湖南证监局备案,公司进入实质性的上市进程阶段当中,但2014年8月,公司在IPO经历一年多的等待后,撤回了材料。
作为红太阳的保荐人—华西证券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表示,“红太阳筹备上市进程中,期间更换保荐机构,我公司中途接手该项目。并于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期间,担任红太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工作的辅导机构。在此期间,我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2014年8月,华西证券主动终止红太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工作。
彼时,红太阳或已东窗事发。据悉,2015年1月,在经娄底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周红阳夫妇被刑拘,同年2月被逮捕。
2006年至2014年5月间,红太阳每年净利润均为亏损,累计亏损1.52亿元元。而为了促成上市条件,遮盖亏损,2010年12月,周红阳出资成立娄底市宏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弛公司”),作为红太阳公司无实质性交易的供货商客户,但由于进行无实物交易需要大量的资金运作,周红阳、张春金遂决定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据介绍,周红阳、张春金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非法集资过程中隐瞒红太阳公司经营长期亏损、负有巨额债务,以及其个人与红太阳公司并无能力偿还巨额集资款的真相,以红太阳公司生产经营为由,以支付1.5%至7%不等的月利率为诱饵,通过带领集资参与人参观红太阳公司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其集资信息。
在操作上,集资款先由集资参与人转入周红阳、张春金指定个人银行账户。银行账户的U盾、密码均由张春金掌控。张春金除支付集资款利息及归还部分本金后,再根据肖震等人提供的名单,将余下的集资款转给宏驰公司、湖南恒瑞工贸有限公司、湖南腾天高科材料有限公司等红太阳公司的供应商,或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间人后再转账至上述供应商,供应商扣除约1.5~7.5%的佣金或税点后转账至红太阳公司的销售客户,或转账至中间人与集资款专用银行账户后,再转账至红太阳公司的销售客户,销售客户加上约1.5%的佣金或税点后转账至红太阳公司。
周红阳通过上述无实质性交易的方式,虚增红太阳公司生产总值和利润,使红太阳公司于2009年至2012年被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裁判文书网显示,周红阳、张春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式共计向1351人或单位实际非法集资2826461043.49元。其中,用于红太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使用的集资款总金额为366315010.37元,其余集资款均被用于无实质性交易购销业务或偿付集资款本息等非正常的生产经营事项。
2017年12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红阳、张春金等人犯集资诈骗罪公开宣判,其中,周红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春金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肖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李花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周红阳、张春金退赔集资参与集资款,并查封周红阳夫妇住房和冻结银行账户用于抵扣退款。2018年5月湖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2005年曾经带着回报家乡父老的养育之恩的夙愿,怀着贡献社会的理想和抱负,到祸害一方涉嫌诈骗的阶下囚,皆是周红阳难拒上市暴富的原因吗?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周红阳夫妇涉嫌集资诈骗刑事裁定书。将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红太阳”)在IPO期间创立空壳公司虚构销售交易,非法集资粉饰业绩已达上市目的的违法事实。伙同周红阳夫妇非法集资诈骗的还有时任红太阳市场部、销售副总的肖震和财务总监李花平。
资料显示,案发前,周红阳系明星企业家,是当地的红人。除了担任红太阳董事长之外,还任职湖南娄底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娄底市娄星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而红太阳亦是当地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
昔日明星企业为上市造假锒铛入狱
公开资料显示,红太阳成立于2005年10月,成立之初公司发展较为顺利,不到两年时间,红太阳的第四代产品正式进入市场,成为了比亚迪等公司的供应商。2011年,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革,公司于9月变更为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此过程中,多家股权投资机构进入。
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得知,红太阳公司于9月13日注册资金变更为9000万元,公司董事长周红阳认缴3100万元为第一大股东。湖南鑫阳投资、上海亚商投资管理、上海亚商创业投资、南海成长(天津)股份投资基金、南海创新(天津)投资基金、深圳悦享兴业创业投资和深圳同晟金泉投资企业等多家投资机构投资认缴资本约3200万元,此外还有肖海奇、陈勇等10名自然人股东各自认缴从数十万元至200多万元不等。
红太阳对外宣称,公司实现了投资1.13亿元,年产值达4.7亿元,员工规模200余人的中大型企业,公司一度被国家科技部列入了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被湖南省科技厅列入湖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被湖南省经委列入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被娄底市授予“先进企业”。
2012年,进入上市冲刺的红太阳在本地上市公司稀缺的娄底市受到了高度的关注和重视。据相关媒体报道,当地市委常委副市长主持政府工作会议,重点讨论红太阳上市的问题。
2013年,红太阳接受华西证券辅导并在湖南证监局备案,公司进入实质性的上市进程阶段当中,但2014年8月,公司在IPO经历一年多的等待后,撤回了材料。
作为红太阳的保荐人—华西证券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表示,“红太阳筹备上市进程中,期间更换保荐机构,我公司中途接手该项目。并于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期间,担任红太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工作的辅导机构。在此期间,我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2014年8月,华西证券主动终止红太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工作。
彼时,红太阳或已东窗事发。据悉,2015年1月,在经娄底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周红阳夫妇被刑拘,同年2月被逮捕。
涉嫌诈骗被判重型
资料显示,周红阳、张春金夫妇自2006年起开始不务正业,向社会募集资金,而红太阳实际生产经营一直亏损,为了达到上市的条件,虚构交易,粉饰财务报表。2006年至2014年5月间,红太阳每年净利润均为亏损,累计亏损1.52亿元元。而为了促成上市条件,遮盖亏损,2010年12月,周红阳出资成立娄底市宏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弛公司”),作为红太阳公司无实质性交易的供货商客户,但由于进行无实物交易需要大量的资金运作,周红阳、张春金遂决定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据介绍,周红阳、张春金为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非法集资过程中隐瞒红太阳公司经营长期亏损、负有巨额债务,以及其个人与红太阳公司并无能力偿还巨额集资款的真相,以红太阳公司生产经营为由,以支付1.5%至7%不等的月利率为诱饵,通过带领集资参与人参观红太阳公司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其集资信息。
在操作上,集资款先由集资参与人转入周红阳、张春金指定个人银行账户。银行账户的U盾、密码均由张春金掌控。张春金除支付集资款利息及归还部分本金后,再根据肖震等人提供的名单,将余下的集资款转给宏驰公司、湖南恒瑞工贸有限公司、湖南腾天高科材料有限公司等红太阳公司的供应商,或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间人后再转账至上述供应商,供应商扣除约1.5~7.5%的佣金或税点后转账至红太阳公司的销售客户,或转账至中间人与集资款专用银行账户后,再转账至红太阳公司的销售客户,销售客户加上约1.5%的佣金或税点后转账至红太阳公司。
周红阳通过上述无实质性交易的方式,虚增红太阳公司生产总值和利润,使红太阳公司于2009年至2012年被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裁判文书网显示,周红阳、张春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式共计向1351人或单位实际非法集资2826461043.49元。其中,用于红太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使用的集资款总金额为366315010.37元,其余集资款均被用于无实质性交易购销业务或偿付集资款本息等非正常的生产经营事项。
2017年12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红阳、张春金等人犯集资诈骗罪公开宣判,其中,周红阳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春金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肖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李花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周红阳、张春金退赔集资参与集资款,并查封周红阳夫妇住房和冻结银行账户用于抵扣退款。2018年5月湖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2005年曾经带着回报家乡父老的养育之恩的夙愿,怀着贡献社会的理想和抱负,到祸害一方涉嫌诈骗的阶下囚,皆是周红阳难拒上市暴富的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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