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层直接坠落到负一层 星星科技只是会计差错吗
北京商报 2021-08-25

星星科技公告调整2020年度利润由盈利数千万元变更为亏损25亿元,并说这是会计差错。本栏认为如此多的错误,已经不是差错的问题,不排除星星科技在2020年度报告中刻意隐瞒亏损的可能性。

  星星科技更名为*ST星星(2.810-0.70-19.94%)(维权),原因是公司说2020年度利润算错了,从盈利几千万元调整成亏损25亿元,同时公告的还有子公司被破产清算,星星科技自己也被法院裁定预重整。这就是说,星星科技基本面的变化不是多赚了点或者多亏了点,而是从18层直接坠落到负一层,投资者也从认为星星科技已经扭亏为盈转变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而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公司说2020年度报告算错了。

  这个算错了不是工作人员看错了位数,也不是漏了什么东西,而是从公司经营的各个层面都要追溯,包括利润、营收、应收款等很多地方,而造成这种错误的根源绝不是会计人员马虎或者业务不熟练。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公布的最重要的定期报告,肯定是由公司财务总监或者董事长亲自负责的,而且还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按理说,这样的一份年度报告,是不应该出现如此多的会计差错的。

  因此,就会有投资者质疑,唯一能说通的解释就是公司层面一直在刻意隐瞒公司的糟糕基本面,在年度报告中也不愿意公开,动机可能有两个:一是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公司的基本面还可以隐瞒更长的时间,其间或许会有奇迹发生,例如公司研发出新产品或者现有产品突然热销;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公司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希望再拖延一段时间,以达到自己能够将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哪怕真的就是公司所说的会计差错,公司管理层也应该给投资者一个交代。那些根据公司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报告买入股票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这几天就出现了接近一半的股价损失,而且股价还在继续跌停之中,不排除投资者的损失将会继续扩大,那么投资者的损失是否应由大股东来赔偿?当然,大股东估计也拿不出钱来赔偿投资者,那么在年报中给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不是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呢?

  此外,星星科技于2020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潘清寿控制的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2021年1月6日-2021年7月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约823.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这个减持股份发生时间已经处于2020年度完成时,事实上这次的股东减持也因为公司所谓的“会计差错”受益,那么这部分减持款项是不是也应拿出一部分补偿给投资者呢?

  资本市场无小事,如果这次的损失大部分由投资者承担了,股东减持和会计师事务所都能安然无恙,那么未来的“会计差错”将会难以避免,而且这个“会计差错”还有刻意隐瞒亏损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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