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三箭齐发” 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法制保障能级
上海证券报 2020-06-24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沿着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平稳走过一周年,为资本市场探路增量与存量改革留下一连串清晰的足迹。

  回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路线图”,完善配套改革措施为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界专家看来,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法律层面就是一个各方责任重新配置的过程。这一基本理念的落地,需要在法律上确立各方职责,夯实改革的法律基础,需要构建相配套的证券法律责任体系,全面提高违法成本,营造良好的法制保障环境。

  目前,市场各方对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配套法制保障已经形成共识,并取得了显著进展,在立法跟进、司法协同、执法强化等多个维度迈出了坚实的步伐。随着试点注册制改革有序推进,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法制环境、配套的制度规则有望在现有基础上日益完善和健全,进一步夯实注册制改革的法制保障基础,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法制保障能级。

  注册制增厚证券法制供给

  《实施意见》将“完善配套改革措施”作为本次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明确提出要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加大不实信息披露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投资者纠纷化解和赔偿救济机制;推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等。

  在法律界专家看来,当前深化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进一步扎牢制度“篱笆”,为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司法保障,已经成为各方的共识。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协力推动下,完善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法制保障取得了切实的进展。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注册制改革推动了证券法的修改,加强了我国资本市场证券法制供给。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明确,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证监会表示,在总结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经验基础上,新证券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注册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要求,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决心与方向。同时,考虑到注册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新证券法也授权国务院对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为有关板块和证券品种分步实施注册制留出了必要的法律空间。

  同时,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六十万元罚款,提高至一千万元。

  此外,新证券法还对证券违法民事赔偿责任做了完善。如规定了发行人等不履行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明确了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中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等。

  值得一提的是,注册制改革还将推动刑法修改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目前正在推动刑法修订,广受关注的修改意见包括,推进证券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主要涉及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表示,证监会将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为契机,加快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着力构建权利义务边界清晰、市场运行规范有序、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的制度生态;坚定推进市场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不做行政干预,更好保护和提升投资者活跃度,形成投融资均衡发展、市场交易高效透明、各类投资者积极参与的市场生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保持“零容忍”,严肃市场纪律,净化市场环境。下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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