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交易细则实施 外资持股比例初始披露指标降至24%
证券日报 2020-11-02

 继9月底QFII、RQFII新规出炉后,10月30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对外发布QFII、RQFII证券交易实施细则“更新版”。自11月1日起,外资持股比例初始披露指标将由26%调整至24%。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近年来A股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MSCI以及富时罗素等国际重要指数先后将A股纳入其指标范围,对于投资者来说,此次监管部门将外资持股比例初始披露指标由26%调整至24%,无疑更加便利国内外投资者和机构进一步了解外资持股情况,进而有更充分的时间做出相应的投资反应。

  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同时指出,当全部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个上市公司A股股份合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4%时,交易所将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布其已持有该公司A股股份的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整体上看,无论是此前落地的QFII、RQFII新规,还是此次沪深交所同步更新的证券交易实施细则,政策出台的本质,均是为了持续推动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机制。” 陈雳表示,此次QFII、RQFII证券交易实施细则发布后,不仅进一步完善了资本市场的制度规则,同时也提升了外资参与A股市场的便利程度。

  事实上,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最重要、影响最深远的制度之一,近年来QFII、RQFII制度的每一次改革,都折射出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所取得的新成就,更在一定程度上暗含了A股市场“吸金”效力的增强。

  如2016年2月份放宽单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上限,并将QFII本金锁定期从1年缩至3个月;2018年6月份正式取消QFII、RQFII本金3个月锁定期要求;此后正式取消QFII、RQFII额度限制以及扩大其可投资范围。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显示,2020年6月末,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债券和股票规模为7375亿美元,较2015年末增长2.2倍。其中,持有境内债券规模从1211亿美元上升至3691亿美元,增长2倍,占境内债券市场托管余额的比重从1.6%提升至2.4%;持有境内股票规模从1088亿美元上升至3684亿美元,增长2.4倍,占A股流通总市值的比重从1.5%提升至4.5%。

  “可以预期的是,随着我国继续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金融对外开放,未来,不仅境外资本投资灵活性将进一步增强,外资投资中国市场的规模也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陈雳如是说。

  Wind数据显示,截至10月30日,我国共有33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与278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粤开证券研究院负责人康崇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QFII、RQFII投资便捷性的提高,未来这一渠道的吸引力将逐渐增强。从制度上看,随着近年来A股先后被纳入MSCI、富时罗素等国际重要指数,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的热情和信心也在不断增强;结合当前我国经济基本面来看,稳定的经济增长将使得A股成为全球极具性价比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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