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助绘绿色画卷
新华日报 2021-12-10

 万里长江水云阔,一江碧水万古流。常州高新区依江而建、因江而兴、因江而美,长江之滨风景如画,沿江岸线绿意尽染。

  从“工业锈带”到“生活秀带”,得益于常州高新区积极践行“532战略”,全面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打造长三角生态中轴,久久为功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美丽画卷在生态修复中不断擦亮绿色底色。

  主打“修复牌”,促进生态损害赔偿落实效

  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了清洗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却形同虚设,废水经塑料管道排放至厂区北侧围墙外,渗透到地下……

  执法检查中,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发现,辖区一家从事钢制桌子项目生产企业存在违法排污问题,“监测指标都超出排放标准限值,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损害,这家企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义务。”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当场表态。

  2018年起,我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赔偿内容包括:清除污染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等合理费用。

  2020年,常州高新区成立区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协调小组,建立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公检法等部门属地政府共同参与联动、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的机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上述案件污染物来源及性质明确,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专家评估意见,测算环境损害数额23万元,由企业赔偿。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价值理念,在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周建江介绍,污染者不仅受罚,还要为生态环境的修复“埋单”,常州高新区结合生态环境损害程度、赔偿义务人执行能力等因素,灵活采用原位修复、异位修复、技术改造提升、资金赔偿和劳务代偿等不同的赔偿方式,激发赔偿义务人积极性,提高生态环境修复效率。

  如何让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联合开展生态修复。按照新北区打造四横四纵生态空间网架的发展思路,系统引导赔偿义务人在重要生态节点参与生态修复过程。在此基础上,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组织生态损害赔偿实施方案、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培训,及时通报各类案件线索,定期调度全区案例实践推进情况;财政局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设立区级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缴纳专户;农业局结合部门职能,在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类案件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检察机关支持行政部门开展索赔磋商,参与、指导和见证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签订。

  探索成效在实践中呈现。截至目前,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对46个案件启动赔偿,结案20起,其中2020年完成的辖区一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磋商案被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创新评估办法,小额案件启用简易程序

  结合违法情形和特点,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在日常执法中,对方案启动赔偿类型进行“订制”,率先创立分级分类处置模式: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损害明显的小额案件,引入简易评估程序,快速提出评估报告及修复方案,协同属地政府推进案件;对案情复杂、涉及金额较大或者刑事责任的案件,生态环境局和检察院共同研判案情,由属地政府参与见证,通过磋商或者民事诉讼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效果,确保生态环境利益得到保护。

  “路过这家企业总是闻到刺鼻气味,请你们去现场看看。”2020年8月25日,接到群众投诉后,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企业发泡车间及涂胶车间正在生产,两个车间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法人员现场委托监测单位对排放废气进行监测发现,排气筒废气各项指标均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

  “贪一时小利,损害的是长远利益,实在不应该。”经环境执法工作人员宣贯,企业当即认识到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主动赔偿11.7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费用。

  和涉水、涉固危废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不同,因发生时间短、捕捉难度大,大气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较少。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为确定赔偿金额,执法过程中固定了企业的生产记录、生产时长、废气排放流量和排放浓度等证据,以群众信访时间为起点、企业整改到位日期为终点确定超标排放天数,计算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后确定污染物的虚拟治理成本,再乘以企业所在地空气环境功能敏感系数,最终得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如此一来,在依法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更加能够警示震慑违法行为。

  引入简易评估程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入“快车道”。成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审专家库,为常州高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出谋划策,形成“智囊团”为污染治理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损害明显的案件,采用简易程序,从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到磋商结束时间不到7天,不仅提高效率,还减轻了企业负担和行政成本。

  构建“四纵四横”生态体系,共绘沿江最美画卷

  初冬时节,站在长江边远眺,江水依依,芦苇飘荡,白鹭翱翔。这片规模不小的江滩地,以前被用作水产养殖,还建了码头、工厂。如今,曾经的生产用地全部退渔还湿,码头、工厂全部拆除,生态修复成效显现。“长辈都说,如今的江岸是百年来最美的样子。”村民王新民说。

  从空中俯瞰,长江常州段恰似一条“绿丝带”,总长度25.8公里。这里曾经“化工围江”现象突出,是全省沿江城市中长江岸线最短、功能布局最全、化工企业最密集的区域之一。

  常州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必须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常州按照“应拆尽拆、应绿尽绿”要求,高标准编制沿江生态自然修复方案,在已建成万亩新龙生态林的基础上,截至目前沿江共签约关停化工企业48家,累计安全拆除36家。构建沿江生态缓冲带,推动沿江一公里范围内连片生态复绿,累计连片复绿近3000亩。未来还将进一步串联滨江十里绿廊、新龙生态林十公里森林、高铁沿线十里公园三大生态屏障,加快建设澡港河滨水生态景观带、德胜河美丽江村、新孟河生态廊道,进一步释放录安洲生态湿地、小黄山风景区、中水回用工程等示范工程的生态效应,构筑完善“四纵四横”生态体系,形成沿江生态修复和高铁新城建设联动格局。

  构建“五个一”宣贯体系,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理念深入人心。建成一个环保宣教基地,围绕“携手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3000平方米范围集科普教育、生态监控、技术交流为一体,通过多媒体交互技术,让大众在动静相宜的环境里和自然对话,让生态文明理念融入人心;建成一个环保法制公园,依托三江口公园,沿慢行步道建设雕塑、精致小景作为法治宣传载体,让市民在漫步中感受蓝天绿水、诗意栖居的美丽常州;编写一本企业环保法律责任手册,从43部环保法律法规中摘录涉及企业的条款,将30类环境违法行为、311项环保法律责任提炼成表格形式,发放给全区企业,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发布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建立一个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依托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作平台、环资审判研究平台和环保宣传教育平台的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是全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其中重要环节,这方面社会意识还相对薄弱。”周建江表示,企业、执法部门和民众都要树立相关法律责任意识。企业要充分了解破坏环境的违法成本,从而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强化环境责任,增强环境风险意识,改变以牺牲环境和他人利益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职能部门要储备生态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加强培训,提高鉴定人员专业素质和鉴定评估能力;群众也要积极参与到社会监督中,发现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主动举报,提供案源线索,共同守护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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