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对“十四五”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作出全面部署。其中,在目标上,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在任务上,由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在措施上,由建立机制向长治长效深化。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重要会议、各地考察中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相关指示精神,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决策落到实处。
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进展不平衡、城乡服务不均衡、技术支撑不到位、农民参与不充分、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新发展阶段,落实好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工作,还需要持续发力。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关系农民生活质量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村庄干净整洁是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乡愁得以安放的基础。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之一,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要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让乡亲们过上令人羡慕的田园生活,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在整治方式上,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不能片面照搬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
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但标准可以因地制宜,各有不同。农村厕所革命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决反对劳民伤财、搞形式摆样子。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通过长期艰苦努力,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面临的难点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具有底子薄、基础差、点多面广等特征,一些地方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面临的难点问题较为突出。
在农村改厕过程中,一些地方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技术创新跟不上、推动方式简单化、发动农民不充分等问题,个别地方还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对乡村发展规律认识不清、统筹规划不足,导致设施“晒太阳”或改厕与管网衔接不足。一些地方对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和污水排放特征了解不深,导致设计处理能力偏大、建设运维成本过高,个别地方还出现了收不上水或进水浓度偏低等问题,面临着吨水投资成本高、管网建设难度大、运维保障不足等实际困难。
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由于垃圾未分类收集、转运距离过长、填埋厂容量有限等因素,导致一些地方的垃圾处置问题治理成效不明显,尤其是广袤人稀的西部地区,小型化、分散化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更为欠缺。
一些地方村容村貌整治成效不稳固,个别村庄仍存在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污水滥倒、畜禽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现象。此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体系有待建立健全,一些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到整治效果的可持续性。
落实《方案》的有关建议
一是坚持绿色理念,推动减污降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看似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实质上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民生工程。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融入到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培育、村民共同富裕之中,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推进。农村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而其环境问题的实质是生态系统内部的物流能流和再生循环路线受阻或流通不畅。要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改厕、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畜禽粪污治理、秸秆利用等工作,推进整个农村生态系统内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完善投入机制。导致农村环境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完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投入不足是重要的一方面。要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的格局。研究制定落实有关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简易审批、税收减免、绿色信贷等扶持优惠政策的操作指南,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是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科技支撑。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技术或装备研究颇多,但在经济欠发达、人口聚集度低的中西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时,往往出现技术一致性差、整治效果不佳等问题。建议面向农村实际、农民需求,持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强化相关技术研发的结果应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
五是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农民群众不仅是受益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因此要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文明健康素养。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引导培育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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