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这十年核与辐射环境总体安全可控
中国环境报 2022-11-03

 近年来,甘肃省扎实推进国家核技术利用产业落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截至2022年6月底,全省拥有核设施多座,核技术利用单位1947家,涉及放射源使用的单位89家、在用放射源2541枚、射线装置4218台,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7家。甘肃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现存贮放射性废源633枚,放射性废物64桶(200L)。十年来,全省未发生较大以上辐射事故,尤其是“十三五”以来,未发生辐射事故,辐射环境逐年改善、总体安全可控。

  加强监督检查,化解辐射环境风险隐患

  为有效化解辐射环境风险隐患,甘肃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三年隐患排查方案,从2020年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每年明确年度隐患排查工作任务,有序开展排查工作。2021年,在全国率先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截至目前,已完成一轮督察进驻阶段任务。

  同时,甘肃省组织开展了“放射源安全检查”“辐射安全许可证过期问题专项治理”“全省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对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特别是高风险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了全覆盖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夯实基础保障,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为确保全省辐射环境安全无事故,我们在辐射安全环境影响评估、辐射防护与安全考核、辐射安全执法检查、辐射安全监管大数据运用等核心业务上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工作机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处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甘肃省发布实施并修订完善《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印发《甘肃省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甘肃省“十三五”核与辐射安全规划》等,组织编制《甘肃省“十四五”核与辐射安全专项规划》,完成《甘肃省输变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及《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编写,并以甘肃省地方标准公告发布实施。

  据了解,从2013年起,甘肃省每年下达专项资金,共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购置监测设备200多台(套),全面提升实验室监测能力。同时,挤出资金持续用于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利用省级财政资金180万元,建成投用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安全监管系统。

  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方面,甘肃省推进完善省、市两级审批和省、市、县三级监管模式,先后向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放或者委托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及辐射安全许可审批权限共计16项。严把许可审查、审批关口,公开、公正地完成涉及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等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完成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作业、废旧放射源回收、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收贮等备案事项。

  据统计,从2016年到2021年底,甘肃省累计完成放射性同位素转入审批380批(次),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作业、回收备案282批(次),废旧放射源、乏燃料及低中放固体废物收贮备案100多批(次)。

  此外,甘肃省主动服务兰州及武威两个重离子加速器用于疾病治疗等重点项目建设。

  紧盯重点环节,全面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监测任务落实、提升监测能力等方面,甘肃省新建国控网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20座,覆盖全部市州、重点核设施周边县区、口岸及兰州新区。新建省控网饮用水水源辐射环境在线自动监测站15座、电磁辐射在线监测站16座,在全省主要河流断面、各县区新增水体、土壤监测点位65个。

  同时,做好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日常维护和管理,完成“21点”项目运维、入甘放射性废物运输监测以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普查等工作;承担72个国控点、129个省控点监测任务,8家国家重点监管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以及长庆事业部等20多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等。

  甘肃省严格质量控制,规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实验室体系运行,先后组织完成CMA资质认证复审和仪器检定/校准、辐射环境监测项目比对及监测方法变更、体系文件修订、内审、管理评审等质控工作。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的监督审核、复审和直流输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增项考核,省级计量认证通过项目达到34项。

  此外,组织完成全省伴生矿普查初测、详查及质保检查工作,对全省1776家企业进行了初测,完成167家企业补测和33家详查企业的实验分析,并且将详查确定的7家企业纳入“甘肃省第一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名录”,推动企业全面纳入监管范畴。

  坚持未雨绸缪,应急响应处置能力持续强化

  为提升省、市两级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保障能力,甘肃省建设完成省级应急监测调度平台,配备“快速应急监测系统1”两套、“快速应急监测系统2”两套,平凉、庆阳等11个市(州)配备“快速应急监测系统3”各一套,并加强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培训及维护保养。

  同时,推进应急演练全覆盖。一方面,认真做好“规定动作”。严格落实5年一次省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要求,2015年组织开展多部门协同响应省级综合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2020年组织开展“陇原行动”——甘肃2020年核与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2016年以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模拟放射源丢失被盗、放射性废物运输事故、放射性废物库安保工作等数次专项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省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水平。另一方面,科学做好“自选动作”。按照“喊得应、拉得出、测得准、打得赢”的总体要求,将“市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作为重点工作纳入省级“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按照“每年3个市州、5年实现全覆盖”的既定目标,组织15个市(州)完成市一级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此外,甘肃省先后完成了“日本福岛核事故”“2013年岷县漳县地震”等重要时间节点的辐射应急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应对九寨沟地震辐射应急工作,及时对792矿进行了现场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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