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出炉 风电光伏迎发展良机
证券日报 2022-03-30

 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

  《意见》提出了主要发展目标,其中包括2022年消费比重稳步下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2.2%左右。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我国新能源(4.2100.000.00%)电力发展迅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正稳步推进,未来我国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性将逐步降低,能源结构性优化将成为未来数年中国能源行业的主旋律。而新能源电力的发展,也带动光伏、风电、储能等相关产业蓬勃发展。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优化近海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水风光互补基地建设。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监管。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要求。但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同时,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面临着严峻考验,如电力系统结构特征、运行特性、控制模式将发生根本性改变。

  “随着新能源装机的增加,煤电机组的相对容量下降,作为系统稳定运行重要支撑的转动惯量也随之相对减少。由于电力电子控制装备大幅增加,对电网的负荷要求也急剧增加。”吴琦表示,因此,在保证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快速发展的同时,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大型风光基地、优化海上风电布局,促进新能源分布式、多场景发展。同时,加快提升电网的消纳能力,促进储能电站体系建设,发展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新型储能,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支持电动汽车、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等储能应用

  《意见》提出,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推动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前期工作,建成投产白鹤滩、两河口水电站全部机组,加快推动雅砻江孟底沟、黄河羊曲水电站建设,推进旭龙水电站核准,水电装机达到4.1亿千瓦。建成投运福清6号、红沿河6号、防城港3号和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等核电机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新的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

  吴琦认为,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水电核电是能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做好生态保护和安全保障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水电核电发展应与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意见》表示,加快能源系统数字化升级。积极开展煤矿、油气田、管网、电网、电厂等领域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的智能化升级。推动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等智慧能源与智慧城市、园区协同发展。加强北斗系统、5G、国密算法等新技术和“互联网+安全监管”智能技术在能源领域的推广应用。

  盘和林认为,当前,我国电力网络的主要问题在于电力使用效率不高,电力来源和需求区域性不平衡,新能源供电时间性不平衡。为解决上述问题,需提高电网消纳能力,而进行数字化升级,利用数据和算法优化数据网络,一方面能够提高电网消纳能力,让电力调度更科学、更高效;另一方面,通过数字化电网,能够针对高耗能企业制定更加合理的能源使用方案,从而实现电力能源使用的集约化,为企业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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