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同行 第一股东原董事长孙林夫受贿被拘
财经参考 王东升 廖望 2019-05-13
        4月25日,前身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的苏州银行IPO申请获得发审委通过,公司有望成为江苏省第9家上市银行。
        相比于周边城市的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和杭州银行,苏州银行步入资本市场的步伐则显得迟缓,而体量和竞争力方面,较上述四家城商行相比,更是被甩出“一条街”。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月末,苏州银行资产总额3152.11亿元,该行总存款2065.36亿元,总贷款1457.11亿元,大幅低于上述四家银行。
4.5亿元票据案 公司称最终赔款由鄂尔多斯农商行承担
       早在2015年,苏州银行就已启动了上市计划, 2016年11月,苏州银行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招股说明书,招商证券和东吴证券一起为公司的联席保荐机构和承销商, 2017年12月,苏州银行披露了招股说明书的更新稿,但直至2019年4月才上会。
        据了解,在2016年披露的招股书中,苏州银行还披露了其当时深陷一宗高达4.5亿元的票据诉讼案。这一诉讼被认为是公司排队时间长达两年半才最终上会的原因。
        案由显示,2015年7月2日,鄂尔多斯农商行向其转贴现一批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6亿元;同日,苏州银行将其转贴现至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也在同日,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将其转贴现至民生银行三亚分行。该批票据中有5亿元到期后无法兑付,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向民生银行三亚分行支付票据款1亿元。
        2016年9月26日,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市高院起诉,要求苏州银行支付涉案商业承兑汇票项下未支付的票据合计4亿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或存在拖延审理时间,分别于2016年10月20日和11月14日就审理管辖权向北京市高院提出异议和向最高院提出异议上诉,均被驳回。
        2017年7月18日,苏州银行败诉,被判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支付4亿元及相应利息合计4.608亿元,2017年8月1日,苏州银行向最高院提出上诉。2018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并确定为终审判决。
        苏州银行对财经参考的书面回复称,“票据案我行并非最终败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鄂尔多斯农商行应支付我行5亿元及相应利息,通过执行该案件获得相应款项,完全覆盖本行支付给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的款项,对我行盈利毫无影响。”
         上述案件尘埃落定之外,公司屡次违规事件也为市场诟病,招股书显示,2014年1月-2017年6月,公司处于行政处罚共12笔,涉及罚款119.23万元。
        据中国银监会网站显示,2018年10月26日,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洋河支行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中国银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对涉事人徐露处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给予罗绪乾取消三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处罚、给予杨锦安警告,罚款人民币8万元、给予王绪权罚款人民币45万元。
        此外,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6日,苏州银行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公司存在180起股权质和3起司法协助,截至2017年6月,34名法人股东和26名自然人涉及苏州银行6.62亿股,占比22.08%的股权被质押,共有14名自然人涉及312.5万股被司法冻结。2018年2月2日,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2018年3月19日被工商局处罚。
资本充足率低于同行且逐年下降 逾期贷款占比高于同行
        截至2018年9月末,苏州银行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2.46%、9.72%,显著低于同行平均水平。
        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2016-2018年,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75%、10.75%、11.03%,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25%、11.35%、11.58%,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28%、13.65%、14.2%。
        而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6月,苏州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为9.59%、9.61%和12.65%,自2015年以来,一路走低,均低上述同期商业银行的均值,且距监管“红线”仅有一步之遥。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7年6月,苏州银行的无担保贷款为82.04亿元,2014-2017年6月,苏州银行的贷款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分别为20.02亿元、27.05亿元、28.84亿元和34.1亿元,逐年攀升。
        2014-2017年6月,公司逾期贷款占比分别为3.95%、3.56%、2.43%和2.49%,均高于同行可比公司,同期同行的均值分别为2.23%、2.99%、2.19%和2.13%。
        报告期内,公司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7%、1.48%、1.49%和1.46%,整体上升后2017年前半年微降,但占比较高的公司贷款不良率却连年攀升。
        招股书显示,苏州银行近八成贷款收入来自于公司贷款,2014-2017年6月,公司贷款及垫款分别为593.78亿元、718.16亿元、794.08亿元和860.33亿元,占苏州银行总体贷款和垫款的比例分别为82.38%、80.51%、76.46%和75.55%。
        2014-2017年6月,公司的不良余额分别为7.6亿元、9.85亿元、11.09亿元和12.83亿元,公司贷款不良率分别为1.33%、1.44%、1.5%和1.54%,均呈现逐年上升。
       为缓解不良率的上升和增加资本充足率,2014-2017年6月,苏州银行以9.4亿元的总价处置转让了11笔账面原值28.16亿元的不良资产,以3.34折甩卖出去。
        公司对此回复称,苏州银行虽资本充足率等略低于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但符合监管部门要求,总体风险可控。
最大股东国发集团原董事长被刑拘 曾多次为他人入股IPO企业牟利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6月,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发集团)持有苏州银行3亿股,占比10%,为第一大股东。
       此外,国发集团还持有江苏银行2.34%的股份,持有东吴证券7.06亿股,占比23.52%,位于东吴证券十大股东首位。
但公司最大股东原董事长却因受贿被拘。2017年12月,国发集团原董事长孙林夫受贿罪二审刑事被公布。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200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孙林夫利用先后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苏州市体改办主任、苏州市企改办常务副主任、苏州国发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纵横国际电子博览城(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邢某等多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99.5万元,并为他人在企业改制、入股IPO及股权投资等方面谋取利益,被判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东吴证券作为苏州银行的重要关联方,却承担起了公司的联席保荐和主承销商,其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和勤勉的职责?江苏银行是否为公司的关联方?孙林夫受贿案件是否应在招股书中披露?
       针对以上问题,苏州银行回复称,“我行上市聘请东吴证券,以及无关联机构招商证券联合保荐,且招商证券为第一保荐机构,符合规定;由于江苏银行亦同属商业银行,即便受同一股东参股,也不属于关联方。
       对于孙林夫受贿问题,公司回复称,“我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发集团虽然是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相对较小,招股书无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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