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创业板交易制度 四大变化提升市场活跃度
证券日报 2020-06-15

日前,备受瞩目的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规则正式出炉。6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与此同时,深交所也发布了相关的业务规则及配套安排。

  根据新规,创业板在交易制度上有几个较大的改变:一是优化新股交易机制,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放宽个股涨跌幅比例至20%,且800多只存量个股同步实施;三是优化两融制度机制,新股上市首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四是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15:05-15:30可以收盘价定价交易。

  交易制度的调整会给市场带来哪些变化?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能够让创业板上市企业尽快适应上市初期价格、成交量波动大,换手率高的新股属性特点,充分让市场自主定价;创业板个股涨跌幅比例升至20%,提高了市场活跃度,但也会使个股波动率放大,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的波折和起伏,其风险会大于主板市场,投资风险偏好也会有所提升;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可供投资者当日借入证券融券卖出,允许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份,有助于促进多空平衡,完善融资融券机制;盘后交易定价方式可以丰富市场流动性管理手段,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

  “调整后的交易制度对于涨跌幅限制的放宽,是探索市场化的表现。”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创业板改革要求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要求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但需要签署风险揭示书。

  “创业板交易规则的改变,使得风险比原来的创业板更高。同时,新规对投资者的专业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投资风险偏好的提升也使得创业板投资更适合职业投资人,非专业投资者的散户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李湛表示。

  李湛建议参与创业板投资的投资者应做好几方面准备:一是,新申请开户投资者首先要确认自己满足新的准入条件,即“10万元+2年经验”;二是,无论创业板原有投资者或是新申请开户投资者,需详细阅读并且理解创业板新的交易规则,签署风险揭示书;三是,如投资者达不到准入门槛,或是自身投资专业能力有限,但又想参与创业板投资,建议可以通过认购公募基金等产品的方式参与创业板投资,减小自身直接面对创业板投资风险的可能,让职业投资机构协助自己完成新规下的创业板投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时认为,创业板涨跌停板、波动幅度等制度的放松会带来较大的波动,可能会给普通投资者带来一些挑战,因为他们将面临更大的交易风险,这对投资者的资金实力、知识水平、知权行权水平、风险承受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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