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检测试剂过期,还加价150%卖,1800亿巨头子公司被罚!
中国基金报 2022-03-09

 标榜“使所有人,无论贫穷富裕,都享有眼健康权利”的爱尔眼科(31.330-1.68-5.09%),近日间接参股子公司来宾爱尔收到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里面披露的内容着实颠覆了基金君对这家眼科龙头固有的良好印象。

  2021年11月8日,执法人员到来宾市爱尔眼科医院进行随机检查,竟然发现尿素(UREA)测定试剂盒等6款检测试剂产品过了有效期仍在使用,最长的过期近5个月,还在进价基础上加价150%卖给患者。其中,有记载使用次数的三款检测试剂,超过有效期使用了至少1600次。

  中国基金报记者查询,早在2018年、2019年,郑州、昆明等地的执法机构就披露过爱尔眼科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产品的问题。去年12月,重庆万州市监局作出行政处罚,爱尔眼科“加强型气管插管”等多款医疗产品过期还在使用,有的过期一年以上。

  目前爱尔眼科正在冲刺新一轮定增,拟募集35亿元多地新建或扩建医院,深交所半年多发了三次审核问询函,医患纠纷、支付回扣等问题被重点关注。

  涉及六款检测试剂

  根据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1月8日该局执法人员到来宾市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三楼检验科发现6个品规检测试剂产品与其他在有效期内的检测试剂一起放置,正常使用。

  其中,尿素(UREA)测定试剂盒(紫外-谷氨酸脱氢酶法)的使用单价为6.3元/次,在2021年6月22日至11月7日期间当事人检验科的冰箱内同时存放有在有效期内和过期的尿素测定试剂盒,由于混放,无法确定超过有效期的尿素测定试剂盒的使用数量。

  其中批号为141320009有效期2021-06-22的1盒已开封使用,批号为141320014、有效期为2021-10-11的2盒未开封。被扣押的尿素测定试剂盒数量为2.5盒,购进金额为133元,货值金额为332.5元,价格翻了150%。

  标示名称为尿酸(UA)测定试剂盒(尿酸酶-过氧化物酶法)也被执法人员扣押2盒,购进金额为114元,货值金额为228元。

  此外,三款有记录的试剂产品过有效期至少使用1600余次。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测定试剂盒(IFCC法),使用单价为4.5元/次,按照当事人提供的《检验记录》中的记载,超过有效期后的使用了407次,剩余已开封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只剩R1试剂,无法再使用。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试剂盒(IFCC法),使用单价为4.5元/次,超过有效期后的使用了795次。直接胆红素(D-Bil)测定试剂盒(钒酸盐氧化法),使用单价为3.6元/次,超过有效期后的使用了407次。

  来宾爱尔眼科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近年屡次被处罚

  就在去年12月8日,重庆万州执法部门也披露了一起对当地爱尔眼科医院的处罚决定书。

  执法人员依法对重庆万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医院手术室内发现,其人工晶状体折叠夹、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加强型气管插管均已过期,且与有效期内、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眼科手术用重水、血压袖、超滑气管插管等医疗器械混放在一起。有的医械产品已经过有效期一年以上。

  据悉,上述过期器械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其中,人工晶状体折叠夹用于手术中配合助推器将人工晶体推注进患者眼内;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和加强型气管插管用于给患者实施气管插管进行机械通气。

  早在2018年,昆明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对昆明爱尔进行处罚,因后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 49 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2019年,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郑州爱尔眼科医院下达处罚决定,处以近10万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财物,因其使用了过期的医疗器械。

  爱尔眼科此前公告显示,近三年一期,其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79项,涉至少26家医院,包括广州爱尔、兰州爱尔、资阳爱尔、合肥爱尔、北京爱尔等。

  深交所关注吃回扣问题

  去年7月,爱尔眼科发布非公开发行预案,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2.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36亿元。此次非公开发行为公司上市以来的第三次再融资,此前在2018年1月、2020年7月公司已经分别两次再融资17亿元和23亿元。

  但这一次却不是很顺利,自去年7月至今,深交所已经对公司连续发出三轮审核问询函,除了关注通常的募投项目、财务等方面的问题,还重点关注了爱尔眼科的医患纠纷、支付回扣和品牌授权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在2022年1月12日的第二轮问询函中,深交所称,“前期与公司存在医疗纠纷的患者艾芬在微博上称,公司向介绍患者到爱尔眼科医院就诊的转介人支付回扣,转介人涉及多家医院医生及部分公职人员,此事引发媒体关注。依据公司对投资者提问的答复,公司存在与产业并购基金签署《商标字号许可使用协议》的情况。”深交所要求爱尔眼科说明支付回扣所涉医院与其关系等问题,并要求保荐人发表意见。

  此前,关于“爱尔眼科医院诱导老人做白内障手术骗取医保”一事,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在其实名认证微博发布图片称,昆明爱尔眼科医院伪造患者验光视力结果,诱骗昆明56岁驾校教练卿云辉做了白内障手术,并由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医生接诊,涉嫌非法行医。

  据媒体报道,感觉到被诱导做了白内障手术,卿云辉到昆明爱尔眼科医院索要复印自己的就诊病历等资料时发现,病历书上签字的医生他连面都没见过,自己的视力数据也被篡改。

  不仅如此,卿云辉还发现,他在爱尔眼科门诊测量的左眼视力0.5,此后入院视力验光左眼矫正视力0.6。国内一般白内障手术指征视力在0.3以下才安排手术,他发现病历书上实习医生曹旸阳把他入院后视力验光矫正测得的0.6改为入院左眼视力0.15,以此扩大医疗手术指征,过度诊疗,涉嫌骗取使用国家医保基金。

  针对当事人的举报,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书》显示,经专项检查小组调查,昆明爱尔眼科医院存在要求住院参保人员到门诊缴费的违约行为,医保局决定追回违约费用4320.07元,并按违约费用的一倍扣取违约金。

  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的数据显示,在2014年至2020年期间,爱尔眼科作为被告的医疗损害相关案件共75起。此外,中国基金报记者关注到,在黑猫投诉【投诉入口】平台上也有不少关于爱尔眼科的投诉。

  自去年7月股价见72.27元(前复权)的历史高点以来,爱尔眼科不到9个月跌去54%,最新价报每股33.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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