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毕业生“被”就业
北京商报  2022-06-07

6月毕业季已至,高校毕业生即将走出校园,进入人生新阶段。就业成为摆在他们眼前的第一道关卡。教育部于近日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度会,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严格规范做好就业统计工作,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据教育部数据显示,2022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1076万人,同比增加167万。在严峻复杂的就业形势下,超千万毕业生的“就业”大考究竟该如何交卷?

  求职后移

  “我身边有很多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同学,他们考试延期的情况还是挺多的。”就读于大连某高校的研三学生张锐(化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尽管毕业在即,但同届很多同学尚未落实就业去向。

  从张锐自己的情况来看,他已和北京的一家国企签订就业协议。“所有的合同和协议基本都是通过网上签约和快递的形式签订的,今年受到疫情的影响,从求职的城市到学校之间的往返比较不方便。”张锐表示,“辅导员看今年情况不太一样,没有催促我们落实工作,现在还会在就业群里给我们分享一些就业信息。”

  针对当下的毕业生求职情况,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中国就业研究所研究员毛宇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在4-5月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由此,这些城市的高校毕业生求职也受到了影响。“疫情相对和缓的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还是取得了一些进展的。从教育部在这个时间节点召开的就业工作调度会来看,主要也是为了让毕业生找工作再多留一点时间。”毛宇飞说。

  据了解,按照往年规定,毕业生一般在6月和7月离校,高校也通常在7月前统计学生落实就业的比例。“但从今年情况来看,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另一方面今年毕业生数量比较多,这种时候统计就业数字意义不大,可以把时间向后推一些。”毛宇飞谈道。

  智联招聘发布的《2022大学生就业力调研报告》显示,2022届高校毕业生中,50.4%选择单位就业,比去年下降6%。自由职业(18.6%)、慢就业(15.9%)的比例则较去年提高3%。

  针对求职时间后移的现象,智联招聘方面招聘专家表示,考研热使得毕业生求职时间延后,推迟找工作的进程,部分毕业生等考研成绩公布后才进入求职市场。调研显示,就业去向为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中,22%在今年3月才开始找工作,较去年高出6.6%。

  而教育部也在近日会议上强调,各高校要抢抓当前的就业工作关键期,组织开展“百日冲刺”促就业系列活动。

  “一把手”访企拓岗

  为促进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部曾在此前印发文件,要求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年3-8月。具体来看,在访企拓岗过程中,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调动教学、科研、校友等资源,主动走进园区、走进行业、走进企业。通过走访与相关单位建立就业合作渠道,邀请用人单位到学校招聘人才,为毕业生挖掘更多岗位资源,提供优质和精准的就业信息。

  其中,新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含本科层次职业院校)要坚持实地走访为主,“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每所学校书记(校长、院长)正职共拜访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0家。要重点对就业去向落实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高校提出明确要求,每所高校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

  “政策的出台和转变,说明政府和高校已经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作为对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测量指标。”毛宇飞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以前我们在评价高校时,可能更多地去关注科研成果,现在我们把就业和人才培养相结合,让‘一把手’牵头对接市场,也让他们更了解市场目前需要什么样的专业和人才,在培养人才时,学校也可以朝着这些方向去转变,这是个非常好的举措。”

  据悉,教育部于5月9日启动了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依托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陆续推出系列“24365校园招聘服务”线上专场招聘活动30余场,提供岗位超过80万个。

  避免学生“被”就业

  值得一提的是,围绕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召开的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度会上也再次重申,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四不准”纪律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为加强和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教育部已采取系列措施,并将严格核查就业数据。目前,教育部已开通毕业生本人核验渠道。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登陆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或学信网,对本人毕业去向信息进行核实并在线反馈。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已向落实就业去向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发送手机短信或微信,提醒每位毕业生及时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

  同时,教育部将通过国家政务接口、第三方平台等权威渠道,对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数据调查核查。从2020年起,教育部已连续两年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国和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开展抽样调查。今年,教育部将继续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抽样调查。

  此外,教育部和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已开通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举报。对通过核查和举报等发现的问题,教育部将责成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逐一核实,并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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