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造纸和纸制品业二十年的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股份”)IPO审议将于6月26日上会,公司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了解,金龙股份本次拟募集资金219,670.09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年产100万吨环保再生高档包装纸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高管曾行贿员工受贿,报告期出现死亡的安全事故
财经参考发现,金龙股份曾涉多起行贿受贿案件。
根据诸葛慧艳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浙11刑初10号,2004年至 2018年,诸葛慧艳利用担任龙某县县长、县委书记、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叶某3、施某夫妇在企业搬迁、享受福利企业政策、其子工作安 排、能耗指标获取、变电所项目推进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为感谢并继续求得诸葛 慧艳的帮助,2003年至 2018年,叶某3、施某夫妇先后多次送给诸葛慧艳共计 205.6666万元,诸葛慧艳均予以收受。
上述判决书中叶某3、施某夫妇即为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创始人叶昆福(已辞世)、施彩莲。招股书显示,金龙股份由叶昆福、施彩莲、沈根法于2001 年5月21日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及实物出资,其中叶昆福以石佛乡杜山坞村土地使用权作价30万元出资。
其实,沈根法系代持,代叶昆福持有,一年多后的2002年9月,进行了还原,将其持有的公司20%股权转让给叶昆福,叶昆福未支付对价。公司一直由叶昆福、施彩莲夫妇控股,二人为公司实控人。叶昆福曾为龙游县丝绸织造厂厂长,2001年创办公司并在任职,2015年因病去世,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施彩莲一人。
招股书披露,叶剑系叶昆福、施彩莲夫妇儿子,曾担任过共青团龙游县委书记、龙游县横山镇镇长等职,2019年底才加入公司。在上述案件中也提到了诸葛慧艳曾帮叶某3、施某夫妇儿子安排工作。目前,叶剑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但其并未纳入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案件外,公司还卷入吴伟国受贿案和李森源受贿案。
根据(2013)浙衢刑终字第215号《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2年4月至2013年5月期间,吴伟国先后担任龙游县环境监测站站长、龙游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利用职务便利,在环境监管等业务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共计价值149,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06年1月至2013年2月间,先后九次收受宋某乙(即公司员工宋高友)为感谢其在环境监管中的关照而贿送的购物卡价值总计11,000元。
招股书披露,宋高友自公司2001年设立时起,即在公司任职,从2019年10月开始,担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根据(2014)衢龙刑初字第58号《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5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李森源先后利用其担任浙江省龙游县地方税务局塔石税务分局局长、龙游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企业)科科长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77,000 元。其中,2005 年1至2012年2月间,先后6次非法收受叶某(即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叶昆福)贿赂的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8,000元。
除上述高管及员工涉嫌行贿外,公司的员工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案件。
根据(2019)浙0825刑初231号的《傅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傅某于2009年开始在金龙股份上班,从事废纸检验工作。2017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其担任质检采购部员工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公司供应商财物共计111,000元,并采用提高废纸等级、减少扣点等方式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其中,收受施某的现金及微信转账共计76,000元;收受朱某的现金及银行转账共计30,000元;收受宋某的微信转账5,000元。
根据(2019)浙0825刑初234号《黄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黄某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在金龙公司从事废纸检验工作,2018年11月1日起在金龙公司从事采购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检验公司采购的废纸质量。
自2015年7月以来,黄某利用其检验废纸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废纸供应商朱某1、朱某2、施某2、宋某等人贿送的财物,为供应商提供减少扣点、提高废纸等级等照顾,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中收受朱某1、朱某2母子贿送人民币220万余元,收受施某2贿送的财物20万余元,收受宋某贿送的现金11万元,合计251万余元。
根据(2019)浙0825刑初232号《金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金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在公司从事废纸检验工作,2018年10月21日起从事生产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检验公司采购的废纸质量。
2016年至2018年期间,金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公司供应商财物共计人民币224,800元,并采用提高废纸等级、减少扣点等方式为供应商谋取利益。
其中,金某收受施某2、施某1的现金和银行存现共计197,000元;收受朱某的现金及微信转账共计17,800元;收受宋某的微信转账10,000元。
上述三名人员均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不同期限的刑罚。
金龙股份内控漏洞不仅表现在行贿受贿上,报告期还出现了一起涉及死亡的安全事故。
2020年7月14日,公司造纸原料库上料岗员工钟某用小翻斗车装垃圾并运往货场外,经过造纸原料库3号仓时,3号仓堆放的 废纸包掉落,其中一个砸到钟某身上,并发生散包将其掩埋,造成其死亡。
2020年9月11日,龙游县应急管理局作出(龙)应急罚〔2020〕61号行政处罚决定 书(单位),给予公司处罚款 2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主要责任人员宋高友处罚款3.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客户分散存在部分非法人客户对个人供应商采购占比较大,在2022年扣非净利润下降40%的情形下2023年上半年预计再同比下降20%
金龙股份主要从事造纸,产品主要涵盖包装用纸:灰板纸、白面牛卡纸和瓦楞原纸等。
财经参考注意到,金龙股份客户数量较多,客户较分散,报告期各期,其客户数量分别为1199家、1271家、996家,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分别为2.39亿元、4.88亿元和4.94亿元,占比分别为14.40%、16.26%和17.25%。
在众多的客户中,存在部分非法人客户,非法人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12.27%、7.59%和7.33%。而部分客户与公司终止合作后续即注销,截止目前,终止合作且已注销的客户家数分别为32家、22家、4家,该等客户与公司各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831.00万元、23.15万元及0万元,交易规模较小。
前五大非法人客户主要有金华市三维纸箱厂、金华市明昇包装彩印厂等。2020年-2022年,公司对金华市三维纸箱厂销售额分别为1,333.99万元、1,595.29万元和1,311.38万元,而该企业三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35.66万元、1,947.77万元和1,715.63万元,资产总额分别仅有992.03万元、1,041.42万元和1,022.7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0.65万元、-0.52万元和-4.27万元,连年亏损。
相对于非法人客户的交易,公司对个人供应商的采购较大。公司废纸、废木材供应商存在非法人企业。2019-2022年,金龙股份向个人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55,158.04万元、35,590.52万元、55,553.31万元和20,436.70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26%、25.28%、23.98%和16.13%。
从业绩来看,金龙股份出现了较大波动,保期内呈现先升后降。财务数据显示,2020年-2022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6,323.49万元、300,325.63万元和278,504.55万元;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785.92万元、35,106.36万元和21,263.4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7.27%,扣非净利润较上年下降39.43%。
金龙股份亦坦承,未来,不排除公司因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过快或供应不足、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导致下游需求减弱等不利因素影响,而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不过,在问询函中问及是否存在上市当年业绩下滑?公司对此予以了否认。但从2023年的经营业绩来看并不理想。
根据公司经营数据显示,2023年1-3月,公司实现收入46,571.4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5.92%;一季度扣非净利润为2,855.12万元,下降18.08%。2023 年1-6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下降11.99%至15.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3.30%至8.99%,跌幅收窄。
也从行业整体来看,均出现下滑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1-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规模以上造纸和纸制品企业营业收入 3,295.1亿元,同比下降6.3%,利润总额62.2亿元,同比下降46%。
上市同行中,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净利润除了荣晟环保增长外,均出现了下滑。
(图源招股书,资料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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